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日期:2026-08-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1日-2025年9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8276671(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督察监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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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盛和路6号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734000
项目名称 | 甘肃张掖甘肃纳塔新材料有限公司110千伏用户接入工程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6年8月31日 |
建设地点 | 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 ||
建设单位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张掖供电公司 | 环评编制单位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在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内。本项目在龙首110kV变电站扩建1回出线间隔,出线形式为电缆出线。建设110kV电缆线路工程,为单回路地埋电缆,路径长度25m,新建铁塔1基,为单回路终端塔。项目总投资348万元,环保投资约1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约为3.7%。。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加强施工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做好扬尘污染防治,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污染。生活污水依托龙首110kV变电站化粪池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处置。合理安排工期,做好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噪声扰民。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加强水土保持,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加强运行期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环保措施,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变电站、输电线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龙首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