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5-05-30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5月30日拟作出远东城市管道年产10万米预制直埋保温管外护管(PE)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8278216(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传 真:0936-8278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盛和路6号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734000
项目名称 | 关于远东城市管道年产10万米预制直埋保温管外护管(PE)等生产线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5年5月30日 |
建设地点 | 甘肃省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甘肃远东城市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编制单位 | 甘肃世洲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约37521.12㎡,项目在厂区现有5座车间内分别新增年产10万米预制直埋保温管外护管(PE)生产线1条、年产8万米间歇式喷涂缠绕保温管生产线1条、年产10万米预制直埋保温管浇注生产线1条、年产20万米钢丝网骨架复合增强管生产线1条、年产5万米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生产线1条,共计5条PE管材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2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2.39%。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水环境保护。项目施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办公区现有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张掖市污水处理厂。项目运营期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张掖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做好扬尘污染防治,采取洒水抑尘、车辆清洗、道路硬化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在场地内堆存的散装物料,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运营期,预制直埋保温管外护管(PE)生产线混料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挤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间歇式喷涂缠绕保温管生产线混料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挤塑、发泡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预制直埋保温管浇注生产线混料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挤塑、发泡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钢丝网骨架复合增强管生产线混料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挤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生产线混料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挤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各生产线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标准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表A.1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废建筑材料和废包装按有关管理要求及时清运出场,可回收利用部分外售,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聚乙烯废包装袋、废边角料统一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废旧资源回收公司处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黑白料及辅料废包装、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 (四)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措施、墙体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落实《报告表》分区防渗措施,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