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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2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来源:日期:2019-10-22

2019年10月22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36-8278216(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传 真:0936-8278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张掖市东北郊盛和路(育英学校西侧)

邮 编:734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张掖市腾飞矿业有限公司平山湖乡北湾滩石膏矿开采项目

 

张掖市甘州区平山湖乡北湾滩

张掖市腾飞矿业有限公司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州区平山湖乡北湾滩。该矿山于2011年设立采矿权,采用井下开采方式,矿山开采产品为石膏矿,核定矿区面积0.7452km2,设计生产规模为3.0×104t/a。本次扩建后,矿山井下开采系统仍采用竖井+斜井联合开拓方案,设计生产规模5.0×104t/a,矿权设置、矿区范围及开采矿种均不变,矿山新建储矿场一座、废石堆场一座,矿山不设置破碎、筛分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5万元,占总投资的58.8%。

 

 

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收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运营期,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沉淀后由排水泵排出,最终用于矿区降尘用水和空压机补充用水;采矿区生活污水收集后综合利用。本项目所有废(污)水均不得外排。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张掖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采取洒水抑尘、物料加盖篷布、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污染。运营期,采取井下机械通风、湿法作业、储矿场及废石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等措施,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限值后排放。项目采用电采暖,严禁设置燃煤供暖锅炉。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必须严格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范围内;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不准乱堆和随意排放。废石集中清运至废石堆场,后期用于地表沉陷区回填;废润滑油、空压机废油等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贮存管理,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平山湖乡垃圾堆存点统一处置。

生态保护防治措施:重点是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严格控制开采区域,明确工业场地及道路界限,严格规范矿山开采方式,设置警示牌,尽可能减小工程对区域地表植被的破坏;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废石堆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和挡渣墙,“先挡后弃”,定期洒水降尘并设置防风抑尘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对道路两侧扰动区域进行土地及植被恢复。矿山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照《张掖市腾飞矿业有限公司石膏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及时撤出工程机械、拆除建筑设施,平整场地,对矿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矿区道路等采取土地复垦措施进行恢复。加强矿区生态环境监测,确保治理措施的实施与有效性。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重点落实好柴油储罐区、危废暂存间、蓄水池等区域的防渗,罐区四周设置围堰、防止机械跑冒滴漏,避免造成土壤污染。

采取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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