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4-06-28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职责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责任制,不断加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力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张掖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政策,结合《张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张掖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张掖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书》,现制定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如下。
一、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职责清单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
2.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消防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
3.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环境风险监控。
4.监督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的矿井关闭工作。
5.负责尾矿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6.牵头协调相关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环境污染和其他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和处置工作。
7.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子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指导督促地方和相关企业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9.全面落实防震减灾各项措施,不断加强地震灾害应急准备,切实提升防震减灾救灾能力,有效应对处置地震灾害,最大程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岗位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职责清单
(一)党组书记、局长
1.履行市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2.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3.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定期主持召开或者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体系,将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纳入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5.支持、督促分管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和工作分工做好安全工作。
6.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7.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指导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强化环境应急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组织修订生态环境领域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生态环境领域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突发环境事件,按照法定职责和有关规定,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分管安全工作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
2.受主要负责人委托,负责本单位日常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综合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本单位、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各专责组、各科室、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
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风险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5.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6.指导督促生态环境系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照法定职责和权限,组织或者参与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环境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7.完善防震减灾体系建设,落实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过程中生态环境领域各项职责任务。
(三)分管业务工作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分管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2.抓好分管业务领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指导督促分管领域、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4.指导督促业务领域、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地震等自然灾害,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协助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生态环境系统内设机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职责清单
(一)环境安全专责组
1.及时提请局党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负责安全生产有关文电办理,落实领导批示督办事项。
4.负责制定全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方案)、演练计划和总结报告,修订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6.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和责任事故的报送工作。
7.负责局机关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8.负责环境应急物资库的运维管理。
9.牵头负责生态安全体制机制建设,负责分析评估生态安全现状及动态,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分析。
10.负责牵头组织监督检查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安全。
11.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协助调查处理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县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12.加强尾矿库环境安全管理。
13.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办公室
1.负责做好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2.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专责组
1.负责做好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2.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环境监督管理和风险监管。
3.配合做好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以及闭库后库区环境恢复治理。
4.配合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地震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环境质量管理专责组
1.负责做好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协调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3.负责水质自动监测站、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等基础环保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辐射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5.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财务审计专责组
1.负责做好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地震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后勤保障工作。
3.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六)政务服务专责组
1.负责做好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2.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风险源头预防。
3.配合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地震等自然灾害调查处理工作。
4.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七)项目管理专责组
1.负责做好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2.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八)生态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专责组
1.负责做好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2.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九)法制、信访和宣传教育专责组
1.负责做好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2.配合开展“5·12 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月”“7·28”唐山地震纪念日、“11·9全国消防宣传日”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国际减灾日等活动。
3.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生态环境大数据专责组
1.负责做好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局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3.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1.负责做好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2.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调查处理工作。
3.配合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按照环保设备设施安全评估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
4.配合做好尾矿库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及闭库区环境恢复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5.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负责做好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2.配合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3.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祁连山濒危物种张掖救护繁育中心
1.负责做好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2.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