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日期:2022-07-08
为切实提高我厂环保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结合自身环保现状,为做到节能、降耗、增效、减污,自2022年5月中旬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甘肃中科资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件工作的要求,以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相关要求,我厂需在2022年度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现将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张掖污水处理厂
2.法人代表:马永伟
3.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工业园区
4.企业生产规模:废水处理建设规模8万吨/日
5.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固废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排放量、执行标准)
(一)废气
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恶臭气体和进出厂区机动车辆尾气,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NH3 0.3412t/a、H2S 0.0147t/a。各污水处理单元经全过程除臭后气体无组织排放,污泥处理车间在全过程除臭的基础上采用生物除臭工艺,采取除臭措施后,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限值要求。
(二)废水
我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2021年废水排放量如表所示: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许可排放量(t/a) | 实际排放量(t/a) | 执行标准 |
COD | 50 | 50 | 8.865 | 1422.77 | 204.76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氨氮和总磷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 |
氨氮 | 1.5 | 1.5 | 0.18 | 42.69 | 4.29 | |
总磷 | 0.3 | 0.3 | 0.21 | 8.54 | 4.87 | |
总氮 | 15 | 15 | 10.715 | 426.83 | 250.19 |
(三)噪声
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我厂固体废物主要有栅渣、沉砂、污泥、生活垃圾、在线仪表及化验室废液等。其中格栅栅渣、沉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张掖泽远物业有限公司拉运及处理处置;在线仪表、化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玉门市润泽环保再生能源新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置。
2021年固体废弃物产排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固体废物类别 | 2021年产生量(t) | 2021年处置量(t) | 处理方式 |
1 | 生活垃圾、沉砂、栅渣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168 | 168 | 集中收集后委托张掖泽远物业有限公司拉运及处理处置。 |
2 | 污泥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24826 | 24826 | 经低温干化后拉运至张掖市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 |
3 | 在线仪表化验室废液 | 危险废物 | 1.24 | 1.24 | 委托玉门市润泽环保再生能源新技术有限公司处理处置。 |
三、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
张掖市污水处理厂在建设过程中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有各工序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并组织安全环保生产教育。企业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张掖市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李竹
联系电话:13830622171
咨询单位:甘肃中科资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晓芮
联系电话:18195787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