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 月 农历 年 [ 年 ]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学法典、讲法典、用法典”干部微宣讲活动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日期:2026-08-19

8月17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学法典、讲法典、用法典”干部微宣讲活动正式开讲。市生态环境局法制与规划发展科负责人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基础性制度、预防性制度、治理性制度和救济性制度四大板块,对生态环境法典基本制度进行了解读,重点解读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基本制度,并结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分析了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对基层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新要求,提出了推动法典贯彻实施的工作建议。

据悉,此次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干部通过主动学法典、精准讲法典、规范用法典,精准吃透生态环境法典核心要义、制度创新、条款规范,全面掌握法典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风险防控、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全新规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生态环保工作难题、规范执法监管、防范履职风险,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落地见效。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张掖市生态环境系统“学法典、讲法典、用法典”干部微宣讲活动实施方案》,以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区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干部、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为主体,通过示范带动,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干部人人参与宣讲,提升干部依法履职、精准执法、科学治理的实战能力。

2026年8月15日,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进入以生态环境法典推动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创新学习教育形式,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班、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推动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常态化、制度化。将法典学习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准确把握法典在政府责任、企业义务、公众权利等方面的制度安排,理解法典构建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在日常工作中从法典中寻找解决当前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法律依据和方法路径,将法典真正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把法典各项制度转化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实际行动,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建设美丽张掖贡献生态环境法治力量。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陇ICP备13000766号-2

甘公网安备 62070202000150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2811617号 网站标识码 6207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