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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正式落地实施

发布时间:2023-01-05 14:42 来源: 高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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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高台县正式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模式由个人积累式转向社会共济式,门诊医疗费用将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记者来到县人民医院,缴费处工作人员正在为群众解读政策。县交通局干部程芳媛在办理缴费时惊讶地发现,700多元的门诊医药费竟然也可以报销了,这才了解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好处。

县交通局干部 程芳媛:“支付了400多元,报销了300多元,优惠政策好了很多,相当实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是一项全国性的、自上而下的改革,是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的重要举措。据了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实施后,将调整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单位缴纳的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90元/月。简单来说,虽然每月您医保卡里的钱少了一部分,但这笔钱并没有“丢失”,而是用来加强门诊保障,生病时能报销更多的费用,医保资金利用率更高。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吴三晋:“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累计发生的起付标准2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以下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分别按规定比例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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