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日期:2026-01-14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筑牢守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核心使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守正创新、攻坚克难,以精准高效的财政保障、机制创新的务实举措,推动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为全市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财政支撑。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保政治责任。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来抓。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等形式,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中央、省、市生态环保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财政支持生态环保工作不偏航。二是压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研究节水控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三是全力配合督查。将保障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及时提供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谈话问询和工作走访,对督察反馈涉及财政职能的问题主动认领、立行立改,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四是健全协同机制。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水务、林草等部门的沟通链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协同推进机制,共同破解生态环保领域资金保障、政策落实等难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投入机制,夯实绿色发展财力保障。克服“重显绩轻潜绩”倾向,注重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生态环保投入长效机制。一是加大上级生态环保资金争取力度。主动适应上级财政资金投向和分配方式改革,全力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环保专项等政策。全市争取中央和省级生态保护修复类资金19.43亿元。二是加大生态文明财政投入力度。坚持资金投入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相匹配的原则,持续强化财政保障力度。2025年,全市生态环保及污染防治相关支出达16.07亿元。同时,健全财政支持生态环保的稳定投入机制,自2021年起市级每年专项安排1200万元用于生态环境整治,2025年市级预算进一步统筹安排生态保护和修复资金3709万元,重点保障重大生态工程落地实施。三是加大政府投资基金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我市基金投入情况,争取省上相关政策、资金、基金对我市倾斜支持。目前,乡村发展基金和祁连绿色产业基金共计投放2.3亿元,新设立的特色产业引导基金正在办理审批手续,将大力支持生态产业化项目发展。
三、深化政策协同,拓宽生态价值实现路径。着力推动有利于长远发展的制度创新和机制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多元支撑。一是有序推进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工作。持续深化黑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工作,推动肃南县与永昌县签订了东大河流域皇城水库国控断面横向补偿协议,同步对接嘉峪关市、酒泉市肃州区推进讨赖河流域补偿工作,与凉州区协商石羊河流域西营水库流域补偿事宜,构建全域覆盖的流域生态补偿体系。二是认真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细化绿色采购清单,引导预算单位优先采购节能节水环保产品,2024年以来全市节能节水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100%,2025年持续巩固这一成效,推动绿色采购常态化、制度化。三是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指导相关部门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在2024年收缴6万元的基础上,2025年新增收缴0.65万元;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张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规定》《张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程序。四是积极落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广“生态贷”“GEP贷”等产品,2025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林权”质押贷款500万元、“GEP贷”300万元、“取水权”质押贷款500万元;支持38个新能源项目获得贷款21.22亿元,全市绿色贷款余额达180.87亿元;推动环境污染保险扩面,43户企业参保,保费金额22.24万元,构建了“财政引导、金融赋能、市场运作”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四、聚焦重点领域,提升资金配置使用效益。坚持系统观念和精准施策,将资金投向最关键、最紧迫的领域,力求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化,避免“撒胡椒面”和低效投入。一是全力支持节水型城市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筹资金3.82亿元用于农业节水灌溉设施改造、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城乡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项目,支持水权水价改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二是统筹推进防沙治沙与林草扩绿提质。聚焦筑牢北方防沙治沙屏障、扩大林草资源总量双重目标,统筹资金3.51亿元,一方面保障“三北”工程六期、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同步支持沙区特色产业发展,推动生态治理与农民增收互促共赢;另一方面重点支持“百村万树千里林”等扩绿增绿工程,助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持续提升森林覆盖率与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三是强化污染防治攻坚保障。统筹资金1.09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保障清洁能源替代、工业污染治理,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入河排污口整治。四是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安排市级专项资金9720万元,分别支持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发展,构建“三产融合”的生态产业体系。
五、强化绩效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坚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观,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生态环保资金真正发挥实效。一是常态化监控资金支出。依托省财政数据平台和市级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对县区生态环保项目资金支出实行全程监控,适时召开县区财政座谈会,协调解决资金支出堵点问题。二是配合开展专项督查。积极配合审计署驻兰办、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及省级审计、财政及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水土气污染防治、“三北”工程等重大专项资金调研、督察和绩效评价,及时报送相关资料,推动资金规范使用。三是全覆盖绩效管理。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生态环保修复资金实行全流程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安排拨付的重要依据,目前市级生态环保资金绩效管理已实现全覆盖。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扛牢生态环保政治责任,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聚焦“十四五”生态环保收官和2026年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创新保障机制、强化监管效能,推动生态环保与财政工作深度融合,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张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