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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00036/2023-00021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科
生成日期
2023-01-12 15:43:10
是否有效

为规范评标(评审)活动,提高评标(评审)质量,保证评标(评审)活动公平、公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甘肃省有关文件要求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张掖市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1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反馈我市,招标投标工作中还存在“未建立专家管理机制、黑名单机制未有运用案例、相关制度监督约束作用不强”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289日,市发展改革委向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发函,通知六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各领域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四项制度。9月-10月份,依据省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借鉴六部门起草的制度和其他省市相关办法,起草了《张掖市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2年10月17日,书面征求了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15个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后,于1031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征求了市场主体和评标(评审)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118召集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11个部门、单位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对部门意见建议进行吸纳并交我委法律顾问审核修改后形成了送审稿。

意见征求阶段,共征求到相关意见建议10条,吸纳10条。

三、主要内容

《张掖市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七条,具体如下:

第一章总则部分,主要对《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原则性要求等方面做了说明。

第二章专家库的组建部分,主要对专家的征集、培训、考核和清退工作进行规范。

第三章专家库的管理与使用部分,主要对专家库的日常管理运行以及直接确定专家和补充抽取专家情况进行说明。

第四章评标(评审)专家的权利、义务部分,主要明确评标(评审)专家的享有的权利、应尽的义务和需要回避的事项。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部分,主要明确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评审)专家履职监督、资格重新认定及违法处理事项。

第六章附则部分,主要对解释权限、发行时间进行说明,并对评标(评审)专家的考评进行规范。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综合评标 (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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