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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65/2021-00010
文号
张教函〔2021〕6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2-09 08:57:26
是否有效

张掖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园):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手机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及省教育厅要求,现就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限带入校园。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必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坚决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二、细化管理措施。学校应将手机管理要求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

三、体现人文关怀。学校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有效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避免简单粗暴的管理行为。

四、规范作业布置。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的设计、布置、批改、讲评等常规管理。教师应当面给学生布置作业,并要求学生完整记录,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用手机完成作业。

五、加强专题教育。学校要坚持“管”“教”结合,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六、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通过致信、座谈、家访等方式,向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提醒家长善引导重监督,合理安排学生放学后和节假日的生活,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职责。

七、强化家长监护。家长要做好正面榜样,主动培养非必要不看手机、限时使用手机的好习惯,对过度使用手机行为坚决说“不”,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沉迷手机和不当消费行为。

八、开展督导检查。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调研和督导,经常性督促学校、家庭各负其责,全面落实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及时解决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张掖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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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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