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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张掖市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教研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65/2021-00008
文号
张教发〔2021〕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1-09 08:51:15
是否有效

关于印发《张掖市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教研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市教育局制定了《张掖市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教研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掖市教育局

                                                          2020年1月7日


张掖市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教研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精神和省、市教研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优秀教师、教研员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师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形成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教研机构为主体、中小学校为基地、相关单位通力协作的教研工作新格局,更好地服务全市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现就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中专)兼职教研员选聘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奉献精神,有志于从事教育实践和教学研究工作。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育事业,热心教研工作,积极投身教学改革,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在教师和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三)教育理念科学先进。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具有科学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四)职业道德良好。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具备一定的团结合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教研能力较强。能够适应时代要求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课程改革、教学研究等方面成效显著,在核心素养培养实践中成绩突出。近10年来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人)完成过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2次获奖。

(六)年龄及业绩要求。原则上50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在市级及以上优质课评选中获得过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教学业绩突出,学生满意度高。职业中专教师为本学校专业和学科拔尖人才。

(七)特聘教研员。根据重点学科、薄弱学科建设需要,市教育局从县区(学校)推荐的兼职教研员和陇原名师、张掖名师、省级骨干教师中择优选聘若干名特聘教研员,牵头承担全市重大或重点教科研工作任务。纳入兼职教研员管理,享受同等权利和待遇。

 二、 范围及学科

(一)选聘范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中专)教师及市、县区教育局教研、电教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段学科

幼儿园:语言、健康、社会、科学、艺术共五大领域。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生活)、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书法、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共12个学科。

初中: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书法、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共16个学科。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教育共14个学科。

职业中专:每校专业课教师、文化课教师各2-3人(不分专业学科)。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每人按学段限报一个学科,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张掖市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教研员申报表》,上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市直学校由所在学校审核)。

(二)县区和市直学校推荐。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依据选聘条件进行审核推荐,每县每学段每学科各推荐1人,甘州区各推荐2人,兼顾校级之间、城乡之间的均衡。张掖中学、张掖市实验中学每学科各推荐1人,张掖体校共推荐2人,报市教育局审定。  

(三)市级聘任。市教育局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提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发文并颁发聘书。

四、权利和职责

(一)权利和待遇

1.纳入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库管理,优先参加研讨学习、考察培训及各类评审和教研活动。

2.聘期内任职考评合格及以上的,可由所在单位按每周1课时计入个人工作量,聘期满考核优秀的,由市教育局予以表彰。

3.在教育科研评优树先、职称评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考核合格的,可作为市级骨干教师评选和考核的一项内容。

4.市、县区定期组织兼职教研员开展教学研讨交流活动,在区域内形成教育信息互通、教学资源互用、教育过程互携、教学特色互补的良好教研氛围。 

5.在参加研讨学习、考察培训和教研活动中按照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经费支持。

(二)职责和义务 

1.开展教学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本学科教师教学现状,及时向市、县区教研部门(学校)反馈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及课程改革实施动态。协助市、县区(学校)做好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教学指导等工作,深入开展教法改革和学法指导。

2.开展学科备考研究。积极承担学科教学与复习备考指导,配合市、县区教研部门(学校)做好阶段教学纲要、教学策略、专题复习的推进与实施。协助市、县区做好各学段联考、统考、学业水平检测等阶段性测评试题研究和质量分析,为学校提供教学评价依据。 

3.参与教学研讨活动。积极参加市、县区举办的各类教研活动,在专题研讨会、示范观摩课、诊断检测、考试题质量分析等各类教研活动中,积极参与问题会诊、经验交流、改革研讨。每年不定期执教一节以上的教学观摩课、示范课。 

4.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积极承担市、县区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任务,帮助青年教师加快专业成长。每年至少培养1名青年教师并取得成果(培养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获县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5.承担教师培训任务。积极承担市、县区、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任务,开展各类培训讲座。每年至少承担1次县区级及以上或3次校级教师培训或教育教学专题讲座。

6.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积极参与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的各类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及时总结成果,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推广经验、引领发展。聘期内至少主持1项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

五、管理与考评

(一)兼职教研员以市级管理为主,县区管理为辅。县区和学校对兼职教研员的工作应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以市级兼职教研员为骨干,建立县区兼职教研团队。

(二)兼职教研员实行联络制度。市级教研部门定期召开兼职教研员会议,研究学科教学教研工作,安排部署教研工作任务。市县区专职教研员要联络兼职教研员共同做好本学科教学教研各项工作。  

(三)市、县区教研部门创造条件为兼职教研员搭建工作平台,提供展示交流的机会。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上示范课、送教下乡、听课评课、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促进兼职教研员专业成长。

(四)兼职教研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一个聘期内进行一次任职考评,考评合格者,继续聘用,考评不合格予以解聘,同时对解聘的相应学科重新补聘。

(五)建立兼职教研员考评制度。县区教研部门依据《张掖市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教研员考评办法》,对区域内兼职教研员进行聘期内任职考评,市级教研部门认定公布考评结果。

(六)聘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考评不合格,予以解聘。

1.无故不参加市、县区组织的教研活动超过两次的;

2.在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考试、竞赛评比等活动中违背教研员职业道德,存在泄密、作弊、失职等行为的;

3.聘期内不向县级以上教研部门反馈教研信息,不积极主动履行教研职责的;

4.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的。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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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教研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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