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教研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索引号
620700065/2021-00022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1-03-31 17:51:57
是否有效

2021年1月7日,《张掖市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教研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张教发〔2021〕1号)印发实施。该《办法》是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为进一步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

一、出台背景

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省、市、县三级教研机构应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

2019年11月20日,《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印发实施。明确提出“严格按照专业标准和准入条件完善教研员遴选配备办法。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省、市、县三级教研机构应按照国家课程方案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有条件的地方应分学段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各级教研机构可在中小学或其他相关机构聘请若干名符合条件的兼职教研员。优化教研队伍年龄结构,及时遴选优秀年轻教师充实教研队伍,保持教研队伍充满活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述两个《意见》精神和省、市教研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优秀教师、教研员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师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形成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教研机构为主体、中小学校为基地、相关单位通力协作的教研工作新格局,需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办法,规范选聘教研人员,依法管理教研队伍,更好地服务全市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制定依据

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精神,依据新时代省、市面对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加强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近年来我市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发展现状,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首先确定了制定出台的目的、依据。其次分选聘条件、范围及学科、选聘程序、权利和职责、管理与考评共五部分分别阐述中小学兼职教研员选聘的条件程序、权责义务及管理要求。

第一部分选聘条件,共六个方面,即:政治素质过硬、事业心责任感强、教育理念科学先进、职业道德良好、教研能力较强、年龄及业绩符合要求。选聘条件突出政治思想素质,注重教育科研能力。同时,条件中还明确根据重点学科、薄弱学科建设需要,从县区(校)推荐的兼职教研员和陇原名师、张掖名师、省级骨干教师中择优选聘若干名特聘教研员,牵头承担全市重大或重点教科研工作任务,并纳入兼职教研员管理,享受同等权利和待遇。

第二部分范围及学科,确定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教研员的选聘范围是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中专)教师及市、县区教育局教研、电教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教研员按照现行中小学开设的所有学科分学段选聘。其中学前教育分语言、健康、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分别选聘,小学共12个学科,初中共16个学科,普通高中共14个学科。职业中专考虑到专业学科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规定每校专业课教师、文化课教师不分学科各推荐本学校专业和学科拔尖人才2-3人。

第三部分选聘程序,明确兼职教研员由个人申报,县区和市直学校推荐,市级聘任发文并颁发聘书。

第四部分权利和职责,规定兼职教研员的权利和待遇共五个方面,一是纳入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库管理,优先参加学习、培训和教研活动;二是聘期内可由所在单位按每周1课时计入个人工作量,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三是在评优树先、职称评聘等方面优先推荐;四是优先参加市、县区组织开展的教学研讨交流活动;五是在相关教研活动中按照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经费支持。兼职教研员的职责和义务主要有六个方面,即:开展教学调查研究;开展学科备考研究;参与教学研讨活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承担教师培训任务;积极参与课题研究。

四、特色亮点

一是选聘范围广泛,学科全面。从学前教育到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包括特殊教育,所有学校开设的学科分学段全部遴选,有利于全面系统地开展教研活动。

二是在选聘兼职教研员的基础上,遴选特聘教研员,兼顾了重点学科、薄弱学科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在承担全市重大或重点教科研工作任务中,发挥更大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是对选聘的兼职教研员既明确了权利和待遇,又细化了职责和义务,激励奖惩机制完善,职责待遇并重,有利于调动兼职教研员的能动性和积极性,有效地推进全市教研工作顺利实施。

四是兼职教研员实行县区推荐、市级聘任、市县共用、共同管理,构建了市、县、校三级教研队伍,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教研体系。




《张掖市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教研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