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解读
索引号
620700131/2021-00010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经济开发区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11-23 19:11:29
是否有效

一、制定学习制度的依据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办法》《张掖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结合张掖经开区党工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习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条,组织领导。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经开区党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担任。集中学习由组长主持,组长不能参加学习时,可委托副组长或党工委委员主持。同时,配备两名党务秘书做好会务相关工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经费由财政予以列支。第二条,列席学习。规定了参加人员。第三条学习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参照同年中央和省委、市委学习要求,下发学习计划第四条学习内容。学习主要内容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事关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重要规划、项目建设、自然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招商引资、招投标、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第五条学习方法及形式。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与专题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六条学习要求。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原则上于每月第二个完整周的星期五上午进行,遇特殊情况予以调整。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如有重要的指示精神需要学习传达,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可以随时安排。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每次学习的参学率不低于80%。集中学习要适时围绕1至2个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认真组织学习和交流研讨,交流研讨每月不少于1次。第七条调查研究。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和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每年要抽出一定时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每年撰写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1-2篇。第八条考勤考核。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坚持按时参加学习,坚持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每人每年单独成本。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并自行安排时间补学。第九条学习通报。办公室通过内部情况通报、信息简报等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形式、效果等情况。第十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管理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档案。第十一条调阅笔记。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或副组长每年至少调阅学习笔记1-2次。

三、制定学习制度的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张掖经开区党工委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党工委班子成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四、学习制度征求意见情况

制度初稿起草后,及时分送领导及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对收集的各项修改意见进行汇总,将一些合理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吸纳。


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