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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公益林补偿补助资金、退耕还林、生态护林员等涉农监管“小微权力”信访处理程序,确保公益林补偿补助资金、退耕还林、生态护林员等涉农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有效实施,市、县区林草部门要畅通涉农监管信访投诉举报渠道,保证固定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畅通,并安排专人受理。市、县区林草部门要严格按照专人受理登记、调查处理、回访答复、分类归档等程序认真处理群众信访投诉,群众投诉举报的涉农监管问题,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引导信访人向具体负责信访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反映信访诉求,确保涉农信访信息能第一时间得到重视和处理。
咨询及投诉电话:
甘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8868810
临泽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5521063
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6621616
山丹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721181
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4411507
肃南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6121494
综合监督
当您咨询投诉的事项未得到满意的答复,或发现在办理以上事项过程中,市、县区林业和草原部门有责任和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相关工作人员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在林草惠民政策实施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时,您还可以向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相关业务单位或科室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
张掖市退耕还林办公室(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政策) 联系电话: 8219121
森林资源管理科(公益林补偿资金政策) 联系电话: 8222805
规划财务科(生态护林员选聘) 联系电话: 8223579
检举控告
当您发现市、县区林业和草原部门及乡镇、村党员干部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可逐级向县区及市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举报电话:
甘州区 12388-2 临泽县12388-3
高台县 12388-4 山丹县12388-6
民乐县 12388-5 肃南县12388-7
市纪委监委 123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