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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日期:2025-09-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2025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兜牢民生保障底线,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回升向好。财政收支稳步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29亿元,增长6.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6.07亿元,增长4.7%。争取“两新”“两重”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7.5亿元,用于生态保护和城市功能提升,繁荣消费市场。农业农村领域筹集衔接资金8.13亿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生态环保资金11.59亿元,支持绿色生态转型发展。向科技、工业、文化旅游等领域投入资金7.43亿元,为经济多元发展注入动能。争取国债和上级各类资金209.35亿元,有力支持全市重点领域建设和发展,促进经济回升向好。

——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全市民生领域支出170.8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9%,同比增长10.84%。投入26.05亿元,全面支持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投入19.17亿元,持续推进健康张掖建设。投入22.7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1.63亿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和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六项工作机制,推动债务总体规模控制在合理水平。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盘活国有资产资源、争取上级化债奖补资金等,支持偿还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置换高息债务,足额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19.03亿元,化解隐性债务17.88亿元,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审计整改力度持续加大,整改成效更加显著。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通过持续加大审计整改力度,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全部整改,促进财政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231.74万元,归还资金原渠道609.54万元,督促资金拨付到位784.83万元,兑付各类资金2011.12万元,规范资金管理使用8.19亿元,提出审计建议70条,促进部门单位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61个,审计整改成效明显增强。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9%,较上年增长7.02%,加上级补助23.94亿元等,收入总量38.65亿元,支出总量35.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1亿元,完成预算的152.2%,较上年下降20.94%,加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量6.82亿元,支出总量6.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0.06亿元、支出总量0.0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25.32亿元、支出总量24.2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4亿元。

(一)市级财政管理方面。重点审计了财政政策落实、市级财政资源统筹和绩效管理、重点专项资金和专项债券管理使用、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绩效管理效能需提升。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审核把关不严,7个单位无预算采购531.92万元;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机制存在制度与执行脱节。二是政府财务报告部分数据质量不高。24个部门单位编制的2023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资产、负债、净资产数据与资产负债表数据不一致,影响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质量;市财政局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的资产、负债、净资产和收入清查核实不到位,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资产价值数据不完整,保障性住房未全面纳入核算和管理范围,部分数据存在异常,报告部分数据前后不一致、与决算报表不一致。三是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筹措不力,固定资产清理滞后。2个使用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筹措不力,项目进展缓慢未按期完工,已投入的债券资金未能及时发挥效益,建设单位偿债压力大;省发改委评估确定的10个缓建项目(市本级1个、张掖经开区2个、甘州区2个、临泽县5个)未制定过渡计划明确管护任务、复工条件等,存在“半拉子”工程风险;30个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已实际报废但未及时履行正式报废报损程序,资产清理滞后,资产状况与实际不符,影响资产配置和更新。

(二)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方面。重点审计了驻京办等3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发现各类问题金额360.86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经法规执行不严。1个单位超预算列支会议费6.56万元;1个单位少收商会会费22.15万元、滞留专项资金0.42万元。二是账务处理不规范。1个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99.05万元;1个单位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23.49万元;1个单位新增固定资产17.64万元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县级财政预算管理方面。重点审计了山丹县人民政府2022至2023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县级财政管理和重大政策执行不严。4个部门单位公用经费部门预算安排与单位非税收入挂钩;应征未征基础设施配套费79.16万元;以表彰形式奖励重点纳税企业218万元,增大财政支出;招商引资工作相关方案未制定、机制不健全、执行脱节;16个招商引资项目资金到位率偏低,建成投产难度大。二是部门单位账表数据不一致。政府采购决算支出金额比实际支出少3514.74万元;6个部门单位2022年账面部分支出数据与决算报表数据不符。三是部分重点项目实施监管不严,拖欠企业账款。2个项目监管不严,投标企业涉嫌围标串标;2个项目存在资金缺口1641.72万元;2个项目拖欠施工企业3122.78万元;3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相关手续;5个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未及时归档。四是国有企业改革任务未完成。2个国有企业改革方案的7项措施任务未完成;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来源单一、占比未达标。

(四)法院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情况。对全市法院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各类违规和管理不规范资金1.71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体制改革及政策落实不到位。3个法院诉讼费等非税收入收缴未编制年度预算,非税收入预决算不衔接;电子化收缴退付推进不到位;未及时清算金融机构专项退费资金295.93万元;诉讼费缓减免司法救助政策落实不规范85.79万元。二是诉讼费收退管理执行不严格。3个法院未严格执行诉讼费收费标准;诉讼费及案件受理费多收857.93万元、少收226.11万元、应退未退287.75万元;2个法院案件受理费退费不及时6679.52万元。三是执行款物及罚没收入管理不规范。1个法院未上缴罚没收入1338.04万元;2个法院未发放执行款3217.06万元;3个法院未建立执行款物台账。四是财务管理不规范。3个法院业务系统数据质量不高、未按规定申领核销票据;2个法院财务报表及决算数据不准确;2个法院坐支利息收入1.73万元。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人防易地建设资金、殡葬领域及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一是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市公积金中心委托8家银行开展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和存储等业务,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存放管理机制。二是公积金归集、管理不到位。76个单位未按规定给253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3笔逾期贷款72.55万元长期未收回,最长逾期已达69个月;“三金一款”(原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接管委托建设银行代管的国有住房公积金、住房租赁保证金、租金和售房款)账户余额503.36万元长期未清理。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是维修资金“收、管、支”不规范。未按规定交存维修资金,其中:5603户少收788.76万元,117户多收13.99万元;874户未按时限及时交存、续存维修资金;维修资金存储结构不合理,未实现增值收益最大化;现有增值收益2481.38万元未分摊到业主名下;违规出借维修资金1030.64万元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养老金。二是维修资金内控管理存在缺陷漏洞。未执行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收支未实现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信息化公开不到位。

(三)人防易地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是人防易地建设费欠征数额较大。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02亿元;平战结合收益未上缴财政41.93万元。二是违规支付、套取挪用资金及资产闲置。向非中标单位支付人防工程材料款1186.48万元;虚报工程量,套取人防建设资金771.92万元;挪用商区广场人防资金300万元;新闻大厦9层人防工程长期闲置未利用。三是未批先建、违规建设。17个民用建筑项目未批先建或未按照审批要求建设,少建人防面积8.09万平方米;8个配建人防工程和2个自建人防工程未办理平时使用证;2个自建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67个项目未办理人防工程审批手续。

(四)全市殡葬领域及福利彩票公益金情况。重点对全市殡葬领域及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抽查市本级和甘州区财政、发改、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和2个殡仪服务中心、8个公墓以及殡葬中介服务机构,涉及相关资金1764.35万元;抽查彩票公益金项目100个,资金6568.27万元。发现殡葬领域和福彩公益金方面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32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移送问题线索13件。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重点对肃南县,市直6个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2名省管、7名市管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策部署落实及政策执行方面。一是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1个县“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项目与实际不一致;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少、接续不够;工业突破发展部分经济指标未完成;1个法院入额后院长办理疑难杂案参审度不高;2个法院未有效执行的案件基数大、执行到位率低,当事人胜诉权益未充分保障;1个县和1个市直单位未按要求制定招商引资工作配套措施。二是财经政策执行不严。3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政策;10个单位拖欠61家中小企业民营企业4242.31万元;1个县应退未退8家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等442.53万元,17名财政供养人员子女违规申请获批助学贷款33.83万元。三是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1个县“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完善;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二)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一是预算编制及执行不严。1个县财政预算编制不规范,将应列入公用经费的网络运转维护费等1.69亿元以专项资金方式编制;将部分非税收入801.83万元作为上年结转资金延压至次年,平衡县财政收入;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向预算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拨付3.63亿元。二是账务处理不规范。5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4354.98万元;3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虚增、少计、账实不符等问题,涉及金额792.49万元;3个单位会计核算或账务处理存在收入未入账、多记经费支出等问题,涉及金额39.85万元。

(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项目重复批复且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1个项目采取不同项目名称重复批复,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排斥潜在投标人。二是部分项目建设未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3个信息化项目未实行监理制,涉及投资649.75万元;2个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决算手续;1个建设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四、国有资源资产及市属国有企业监管审计情况

重点对肃南县党政主要领导任职以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市政府国资委监督管理市属国有企业情况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及政策落实方面。一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森林覆盖率目标进度滞后;未按规定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批而未供建设用地1.53公顷;建设用地闲置0.92公顷;1个项目临时用地期满后未按时完成复垦;向9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草原奖补资金9.43万元。二是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执行存在违规情形。违规占用草地采砂5.32公顷;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停产期间污水直排;1个乡镇垃圾填埋场排污许可证到期后未及时办理延续,无证运营1年。

(二)重点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项目推进及资金保障存在短板。1个县区项目资金保障不足或前期论证不充分,导致“十四五”规划确定的水利、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等领域17个项目进展缓慢,53个项目未实施;2个项目存在资金缺口3282.67万元。二是项目后续管理及权益保障不到位。1个项目建成后闲置未发挥效益,涉及投资400万元;1个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318.05万元未及时发放到位;1个项目施工企业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8.25万元;12个项目未按规定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三)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国有企业监管政策落实不严,监督制度体系建设不完善。市政府国资委未完整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和出资人财务监督管理职责;在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融资管理、完善融资科学决策机制、加强融资管理机构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不到位;融资计划审核及备案等内控制度不健全。二是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不规范。市政府国资委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审核决策及备案程序不完备,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全面履行对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职责;5家市属国有企业报送投资计划内容不完整;市属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市属国有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设立子公司未向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备案程序。

五、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情况

2024年7月以来,审计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6件,涉及资金2860.8万元、公职人员2人。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1件、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5件。移送事项的主要情形有:

一是1个乡镇财务人员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1名公司法人涉嫌索贿受贿;二是部分单位监管缺位,相关人员失职渎职,将同一项目设计服务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三是公墓违规经营管理和殡葬服务中心收费不规范等。

六、审计建议

(一)全面强化财政管理,提升财政运行质效。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从非税收入全流程管理入手,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以打破分配“板结化”,并严格预算执行,夯实收支管理基础。二是严控一般性支出。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为准则,细化“三公”经费管控标准并建立动态监测机制,从严压减党政机关非必要开支,筑牢节约资金的制度防线。三是强化绩效全周期管理。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细化指标体系并突出结果导向。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对低效无效项目压减资金;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良性循环。

(二)规范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一是健全内控制度。明确资金拨付流程与使用范围,建立全链条规范,确保每笔资金流向可追溯,从源头筑牢管理基础。二是实施闭环管理。加强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依据政策标准依法征收,实现应收尽收;落实“专户管理、分账核算”,并细化支出审批,保障资金规范安全使用。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强化对项目和资金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程序手续合法合规。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多措谋划提高项目收益,避免建设资金“只投不管”造成闲置浪费,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三)严格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一是规范决策与履职。督促领导干部落实上级决策和财经政策,严格执行决策议事规则;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同时健全重大事项协调机制,确保部署落地。二是深化监督贯通协同。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刚性约束,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让审计结果发挥实效。三是坚持过紧日子常态。严格限制党政机关新建、修缮和装修楼堂馆所,加强对部门所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将节约理念贯穿日常运行。

(四)加强国有资源资产监管,促进可持续发展。一是强化市属国企监管。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体系,督促制定并完成年度投资计划;规范重大事项决策流程,细化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二是规范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推动资产管理系统与预算、财务核算系统无缝衔接,以预算为中心,结合资产与财务管理、实物与资产配置管理,实现账卡物一致,提升资产效益。三是完善资源资产监管机制。紧盯国有资源资产使用及生态环保政策落实,结合区域实际确定科学规划目标;细化国有资源资产台账动态核查,严防闲置浪费与违规处置;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以制度守护资源安全与生态底线。

本次公告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市县、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认真跟踪督促整改,在12月底前公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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