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3-10-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经中共张掖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0月18日起,对张掖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郑英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审计组组长:汪永锋,审计组成员:李林、宋波、吴颖颖。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隐瞒事实,保守你单位相关秘密,并受理对被审计人员的举报,同时接受群众对审计组工作人员的监督。
审计组工作地点:张掖市公安局
联 系 人:汪永锋
联系电话:18909368664
特此公告。
中共张掖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张掖市审计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