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2-04-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张掖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4月12日起,对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明彪同志任职以来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审计组组长:贾登卿,审计组成员:杨立明、李亦宪。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隐瞒事实,保守被审计单位的相关秘密,并受理对被审计人员的举报,同时接受群众对审计组工作人员的监督。
审计组工作地点:市财政局
联系人:贾登卿
联系电话:18093602012
特此公告
中共张掖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张掖市审计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