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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连续第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发布时间:2020-07-29 15:15 来源: 甘肃张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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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张掖网讯  根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上统一安排,张掖市近期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这是张掖市连续第16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目前,市县人社部门正会同财政部门抓紧统筹调度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具体标准为:企业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五七工家属工和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35元。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标准为:与缴费年限挂钩,企业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缴费年限15年以内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职)人员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8%。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等群体予以照顾。此次调待政策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雒平智 王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