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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2020年“6·5”环境日暨《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实施集中宣传活动启动 杨维俊张健关尧等出席

发布时间:2020-06-05 17:49 来源: 甘肃张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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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张掖网讯 (张掖日报融媒体记者 杨静文)6月5日,张掖市2020年“6·5”环境日暨《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实施集中宣传活动在甘州区中心广场举行。市委书记杨维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健,市政协主席关尧,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管理处负责人出席活动并共同触按启动仪式球,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海峰主持启动仪式并为媒体报道小分队授旗,市领导阎仲、李积英出席仪式。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秘书长及市委有关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省属驻张有关单位及甘州区主要负责同志、市、区有关部门单位干部职工代表5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王海峰指出,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其法治精神和法治内涵,各报道队要充分运用好大众媒体和新兴媒介,采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开展集中宣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思维,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加快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奠定坚实基础。

《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我市第二部实体性法规,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又是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生态文明领域立法工作的具体行动,也为推动市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填补了我市环境保护领域地方立法的空白,对于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已经2020年3月3日张掖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经2020年4月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从今天起正式施行。

仪式结束后,参加启动仪式的各领导到宣传展示区进行参观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