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车压坏公路,更是路上的‘定时炸弹’,必须严查!”今年以来,山丹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交警等多部门开展治超治限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展开高压整治。截至今年6月底,全县累计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123起,强制卸载货物3000余吨,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守护群众出行“生命线”。
山丹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二中队中队长史思进说:“紧盯源头,不让超载车上路是我们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责之一。今年,我们对煤矿、砂石料场、货运公司这些主要的货物装运点,一家家仔细排查,目前,已经与3家煤矿、15家砂石料场、5家货运公司,还与17家建筑企业签订了《货运车辆安全规范装载承诺书》,进一步压实了企业责任,坚决不让超载的货车开出大门,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第一关。”
在G312线绣花庙、东乐静安、清泉北滩村等超载风险高的重点路段,交通执法与交警部门紧密协作,采取“白+黑”“5+2”等突击检查方式,织密路面管控网。7月1日晚,交通执法与交警部门在G312线清泉北滩村段巡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宁D7****6的半挂货车行驶缓慢,存在明显超载嫌疑。执法人员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过现场的称重设备检测,该车载货总重73.01吨,超限24.01吨,超限率达49%。执法人员当场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同时,执法人员已监督驾驶员将超载的24.01吨货物卸载转运,消除了这起“移动的风险”。
“超载危害触目惊心!超重的车辆把公路压得坑洼不平,反复维修耗费大量公共资源;车辆严重超载后,刹车距离变长甚至失灵,转弯时极易侧翻,对其他车辆和行人构成生命威胁,我们必须坚决遏制,绝不手软!”山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李生龙说。
除了现场处罚,我县按照“一超四罚”制度,对违法超限超载涉及的驾驶人、车辆所属公司、运输企业及货物装载单位,均依法追究责任,让违法成本大幅提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与此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平台,持续发布超载危害警示、法规解读和典型事故案例,并主动走进货运源头企业和运输场站,向经营者和驾驶员面对面讲解政策,争取理解支持,多方合力共同营造“不敢超、不想超”的社会氛围。
治理超限超载是一场持久战。山丹县将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全力守护公路基础设施完好,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山丹融媒记者 杨海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