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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张掖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4 15:30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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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安排,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3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张掖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自评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和要求,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领导访谈等方式进行了自评,形成了《张掖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报告》,拟按程序向甘肃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申请省级初评。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张掖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6月2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张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0936-8298250

邮箱:1991693572@qq.com

邮寄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昭武西路14号

邮编:7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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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报告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程序,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成评审组,对张掖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评组织实施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3版)》(以下简称《评价细则》)《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制定《张掖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工作方案》,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和第三方机构组成评审工作组,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领导访谈等方式对张掖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情况进行自评。评审组对照《评价细则》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三大项54个指标,根据《操作指南》《张掖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工作方案》逐一进行评分。资料审查共查阅创建材料1200余份,现场检查点位覆盖张掖市全域,共抽查180个点位,其中明查5县1区12个乡镇(街道),涉及16类业态108个点位;暗访5县1区12个乡镇(街道),涉及4类业态72个点位。对各县区党委、政府及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度访谈。

张掖市无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相关指标为合理缺项。

二、创建工作总体情况及成效

自张掖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全市上下围绕建设“食安张掖”目标,以“四个最严”为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强化监管、社会参与、群众满意”的原则,压实政府创建责任,推动部门履职尽责,倒逼企业诚信经营,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形成了“全市联动、责任明晰、保障有力、运行高效、氛围浓厚、群众获益”的创建格局。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为99.65%,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升,年平均满意度达到87%以上。

(一)党政责任全面落实。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5次,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3次、推进会1次、市食安委会议2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高位推动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二是梯度有序推进。建立健全组织体系、责任体系、保障体系、工作体系,全面发动,全域推进,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示范店为引领,分梯次有序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印发《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和工作约谈暂行办法》,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履职巡察、政府绩效考核,压紧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食品安全包保工作,全市2221名领导干部包保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828家,承诺书上传率100%,督导覆盖率100%。

(二)源头治理扎实有效。一是紧盯环境治源头。全市5家涉重金属污染源企业所在地周边无农用耕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面积6075.51亩,其中安全利用类面积5909.12亩【甘州区5562.98亩、高台县309.27亩、肃南县36.87亩】、严格管控类面积166.39亩【甘州区】。二是紧盯标准抓生产。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重点治理品种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常态化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等整治活动,农兽药残留限量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禁限(停)用药物名录宣贯覆盖率达94%;“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228个;建成国家、省级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5个17.89万亩【甘州区1.37万亩省级绿色食品(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高台县1.25万亩省级绿色食品(蔬菜)标准化基地;山丹县0.87万亩省级绿色食品(枸杞)标准化生产基地;临泽县13.2万亩国家级绿色食品(临泽小枣)标准化生产基地;临泽县1.2万亩省级绿色食品(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国家级有机农产品基地1个【肃南县】。三是紧盯问题强监管。组织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检,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3574个,发放告知书、承诺书各484份,处置违法线索460条,查办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案件154起,处置投诉举报132起,处置率达100%。

(三)全程监管提质增效。一是风险防控有力有效。全市12448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动态风险分级监管,配备食品安全总监5653名、食品安全员14256名,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粮食检验检测达到国家监测计划1倍以上;农产品定量检测量达2.76批次/千人以上;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验量达4.14批次/千人以上。全市设置市、县(区)、乡(镇)三级医疗卫生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点103个,实现监测网络全覆盖。二是生产流通全程监管。研究建立食品生产监管“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清单,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力打造食品小作坊“甘肃张掖”升级版,推荐上报示范性小作坊81家,示范性小作坊占全市小作坊的25.47%。突出抓好集中交易市场入场销售者管理、食用农产品“两证”查验、入市检测,2023年开具合格证38915份,带证上市农产品39.21万吨。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承诺达标合格证建设示范点20个,15家规模以上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产品二维码溯源上线应用。三是餐饮治理成效彰显。鼓励餐饮经营者引入色标管理、4D【整理到位、责任到位、执行到位、培训到位】、5常【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6T【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等管理方法,提升后厨、就餐区环境卫生水平。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集中用餐陪餐制,推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实施“文明餐桌”制止餐饮浪费“红黑榜”制度,公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红黑榜40余期。养老服务机构食堂管理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家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较大改善,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率达90%以上。

(四)日常监管卓有成效。一是智慧监管得到加强。深入实施“互联网+透明车间+阳光仓储+明厨亮灶”远程在线监管,全市11614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接入“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推动监管执法从人防向人防、物防、技防并重转变,监管效能持续提升。二是网络餐饮监管不断强化。切实加强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全市6676家入网餐饮单位持证率、信息公示率达到100%,“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安封签”实施率均达100%。检验检测中心为消费者免费提供“你点我检”快检服务,群众参与率不断提高。三是专项执法成效明显。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毒、有害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假劣农资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清源”“净流”“昆仑”“铁拳”行动等25项专项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掺杂掺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22年以来,查处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886件,罚没款455.64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办食品类刑事案件107起,移送起诉267人。。

(五)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一是监管基础不断夯实。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市打造三星市场监管所11个,四星市场监督管理所6个,五星市场监管所2个。全面落实村级(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管理、培训、考核和薪酬机制,基层协管员“排头兵”“吹哨员”作用充分发挥。二是技术支撑逐步加强。加强食品安全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及数字化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广泛应用,逐年加大食品抽检经费投入,扩大食品抽检覆盖面,市县(区)两级检测中心均取得“CMA”和“CATL”双认证。三是应急能力有效提升。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实战联合演练,切实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张掖市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应急处置规定》《张掖市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约谈办法》等五项制度,密切监测网上食品安全敏感信息和舆情动态,及时反馈处置情况,引导舆论正确方向。

(六)社会共治多元参与。一是稳步推进社会共治。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政府推动+金融搭桥+保险助力”的张掖模式,引导经营主体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打造张掖老街、丹霞小镇等食品安全示范街区21处、示范店213家、示范小作坊90家,公示104家“放心食品自我承诺”超市名单,社会共治氛围更加浓厚。二是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积极打造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一体化宣传格局。线上协调张掖日报社开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栏;线下紧盯“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等节点,在主干街道、集贸市场布设宣传牌1200余处,张贴标语、海报、玻璃门带23000余处,发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倡议书及宣传材料5000余份。三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加强12315、12345政务热线投诉举报受理办理,2022年以来,累计受理涉及食品类投诉举报4801件,办结率达100%,落实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10起,发放奖励资金0.9万元。深化拓展食品安全监督途径,聘请食品社会监督员340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835名,全面打通社会监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特色亮点工作

(一)推行食安创建“张掖模式”。创新提出“15564”创建模式【紧抓一个指导思想、坚持五项创建原则、采取五种保障措施、实行六大创建任务、实现四个总体目标】,不断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全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创建目标,依法应查办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查办率和公示率均达到100%。生产经营者守法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参培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二)实施活动保障“张掖标准”。创新制定《张掖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南》,合理配置监管人员,及时分析研判风险,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实施科学规范管理,防控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2022年以来,高质量完成62场次重大活动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打造食安监管“张掖特色”。一是打造食品小作坊“甘肃张掖”升级版。聚焦“小切口”,服务“大民生”,严格执行加工选址合规、布局流程合理、设施设备达标的三大审查标准,全力推进食品小作坊从“脏、乱、差”向“精、特、美”转变,在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三年提升工作的基础上,打造食品小作坊“甘肃张掖”升级版,推荐上报示范性小作坊81家,提升食品生产企业5家,示范性小作坊占全市小作坊的25.47%。二是规范农村食品配送“甘肃张掖”标准版。将接入“互联网+阳光仓储”、仓储硬件较好、食品管理制度完备等定为准入条件,培育打造批发配送企业。探索实施“3341”监管模式【落实诚信经营、智慧监管、风险防控三大管理理念;构建食品仓储、人民群众、监管执法之间“三点一线”的监管网络;探索仓储单位五统一、车辆配备移动终端、严格自查自律制度、履行食品经营承诺四条监管路子;实现全力打造群众满意安全放心的食品物流的一个终极目标】,实现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可控、责任可究”。三是全面实施网格监管“甘肃张掖”强化版。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监管体系,各县区全面推行局领导包抓片区、片区负责人包抓市场监管所、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包抓网格的“三级包抓”工作法,做到定人定格定责,确保监管覆盖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对辖区食品销售者的基本情况每月排查,摸清底数,适时更新“一户一档”。

(四)构筑示范创建“张掖样板”。健全“部门指导、企业自律、社会参与、整体提升”工作机制,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监督检查、组织互评互查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建设,示范引领开展全域创建。目前,张掖老街、丹霞小镇等21处食品业态丰富、店面相对集中的街市、商圈被确定为食品安全示范街区,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店213家。

(五)实施基层建设“张掖规范”。按照建设“监管执法规范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支持保障信息化”“四化”市场监管所目标要求,实施加强政治建设、明确事权划分、规范业务运行、创新监管方式、配强工作力量、提升专业能力、统一外观形象、强化基础建设、加强信息化支撑、健全激励机制、强化作风纪律等11项举措,全市打造三星市场监管所11个、四星市场监督管理所6个、五星市场监管所2个。

四、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张掖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显著创建成效,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向好,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需要相比,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一是微信购买、网络外卖、直播带货等网络食品销售存在食品安全潜在风险;二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三是社会共治格局有待进一步构建。

下一步,我市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一是全面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食品安全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上持续发力,加大创建工作投入保障力度,确保满足创建工作基本需要。持续督促生产经营者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全面强化新业态食品安全监管。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线上线下”监督管理举措,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引导规范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新模式,结合“智慧监管”,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信息化手段,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三是全面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和科普宣传教育,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引导理性消费,推动社会共治。

五、市级自评结论

张掖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全程监管实施到位、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有力,食品产业稳步发展,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无被否决情形,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示范引领、否决项等6个方面75项内容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要求,达到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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