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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31 17: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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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25:全省有色冶炼废渣场和临时堆场污染问题也较为普遍,环境隐患突出。

整改目标:规范有色冶炼废渣场和临时堆渣场建设管理,确保冶炼废渣得到妥善处置,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整改情况:经核查,我市不存在有色冶炼企业,没有废渣场和临时堆场污染问题。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优化修订《张掖市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方案》,以有金属采选及冶炼集中区域为重点,全面核查全市涉重金属污染源企业,经排查,辖区内无涉重金属有色冶炼企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环境准入管理,严格项目准入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有色冶炼废渣场和临时堆场污染问题,严格落实新建有色冶炼项目所有的污染防治措施。二是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焦化、钢铁、铬盐生产以及危险废物自行处置单位和医疗废物处置机构等行业为重点,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了张掖市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行动。共出动排查人次117次,排查企业70家,未发现辖区内有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加强全市固废(危废)监督管理,制定印发《张掖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全面开展整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场所规范建设、安全运行。四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市39家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进行整治,督促相关企业完善原料堆场及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保设施建设。山丹县工业固废集中处置场所工程已建成,目前正常运行。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张掖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张掖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6-8214645

联系地址:市委、市政府统办1号楼8楼会议室

张掖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2020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