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张掖要闻 > 公示公告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30 11:24 来源: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字体: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信访受理编号:第十九批1293号

信访反映问题:甘州区和平镇自来水厂南侧60米处有一家养鸡场、一家养羊场臭味扰民,居民担心会对和平镇自来水厂水质产生影响。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核查,信访投诉问题所指甘州区和平镇自来水厂实为甘州区大满镇和平水厂,位于甘州区张大公路23公里处,建设于2011年,属于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年供水量27万吨,服务人口1.2万人,主要供应大满镇朱家庄村、大沟村、兰家寨村、汤家什村、小堡村、四号村、朝元村、李家墩村8个村71个社2953户10569口人及四所学校的饮水。2013年11月19日张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甘州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中,大满镇和平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的一级保护区周长1.62㎞,面积0.165km2,二级保护区周长21.07km,面积19.612km2

目前,在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1家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养鸡2.5万只,有1家护林站和水管站,龙洞干渠和张大公路穿越而过。在二级保护区内有10家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其中,综合养殖场3家(鸡、羊综合养殖场1家,养鸡9800只,羊43只;牛羊综合养殖场2家,牛315头、羊115只);养牛场1家存栏43头,养羊场3家存栏421只,养猪场3家存栏1677头;在二级保护区内另有2家停产企业,1家从事葵花加工生产,另一家从事面包砖加工生产;在二级保护区内还有2个村6个社居民964人、2400亩耕地。自2013年11月19日大满镇和平水厂水源地批复后,区卫生、环保、水务部门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一直达标,未发生过水质超标的问题。

针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甘州区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了全面整改:一是2019年3月11日,甘州区政府按照国家、省、市生态环境及水务部门关于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2019年5月19日,制定印发了《甘州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甘州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划调整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对大满镇和平水厂进行搬迁;二是2019年6月,甘州区大满镇政府按照《甘州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甘州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划调整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大满镇南部砾石滩组织开展新取水井选址工作,确定新取水井选址(其位于原水厂东南方向2.3公里,张大公路25公里东侧150m处)并对周边水质水量进行勘测;三是2019年12月,甘州区大满镇政府按照《甘州区水务局关于和平水厂封存旧井新打机井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要求,在确定的新水井选址处新打机井1眼,井深340米,潜水泵设置深度288米。并于2019年12月26日与原水厂进水主管连接,开始供水。该信访投诉问题反映的旧取水井已按要求予以封存,作为备用水井。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新建水井水质进行监测,其检验报告数据显示其水质均符合标准;四是2019年12月24日,张掖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甘州区大满镇和平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明确甘州区大满镇政府新建和平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其中,一级保护区以供水井为中心,向外半径61m的圆形区域,周长0.383㎞,面积0.012km²,二级保护区以供水井为中心,一级保护区为边界,向外半径610m圆形区域,周长3.831km,面积1.157km²。2020年1月3日,甘州区水务局在和平水厂新取水井水源地保护区四周设置保护围栏,对其实施保护。目前,大满镇和平水厂新水源地新建供水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无与供水设施无关的设施,二级保护区内张大公路穿越而过,再无其他排放污染物项目;五是大满镇政府严格按照畜禽养殖规范要求,对和平水厂原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做到粪污日产日清,并定期开展消毒灭菌灭蝇,消除臭味。

截至2020年3月5日,该信访投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甘州区大满镇政府将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在和平水厂附近门口墙体进行了公示,并在和平水厂附近入户开展满意度测评,共入户18户,发放满意度测评表18份,满意率100%。

信访受理编号:第二十四批1814号(来信)

信访反映问题:甘州区有多家脱水蔬菜厂均使用燃煤锅炉,环保设施简陋根本不能达标排放,且污水去向不明。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核查,甘州区共有19家脱水蔬菜企业,生产期在8月至12月,皆为季节性生产企业。19家企业中3家长期停产,15家正常生产经营(其中2019年有12家生产经营,3家因资金和市场等原因未生产),1家不具备生产能力。19家脱水蔬菜企业均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目前,除长期停产和不具备生产能力的4家企业外,其余15家企业均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共建有15台燃煤锅炉、2台生物质锅炉、3台热风炉,全部配套建设了除尘和脱硫设施,均实现达标排放;长期停产的3家企业建有2台燃煤锅炉,4台热风炉,1台燃油锅炉;1家不具备生产能力的企业已拆除燃煤锅炉。2019年正常投产的12家脱水蔬菜企业均已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锅炉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19家脱水蔬菜企业中,15家正常生产企业均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其中2家企业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13家企业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降尘和周边农田灌溉。2019年投产的12家企业均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生产废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3家长期停产企业有2家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水处理站,1家污水处理站拆除,1家不具备生产能力的企业污水处理站已拆除。截至2019年12月,2019年生产的12家企业,季节性生产已全部结束。

针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甘州区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了全面整改:一是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加大了对全区19家脱水蔬菜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了监督检查,督促未完成环保验收的企业加紧完成环保验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督促2019年正常投产的12家脱水蔬菜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锅炉废气、生产废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排放;三是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加强对长期停产的3家企业监管,制定长期监管计划,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3家企业在未落实环保“三同时”前,不得投入生产,并要求在投产后1个月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否则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目前,该信访投诉中涉及正常生产企业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针对长期停产的3家企业何时恢复生产无法确定的实际问题,制定了长期监管计划,下发整改通知,在未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前不得投入生产。

截至2020年3月5日,该信访投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对19家脱水蔬菜企业周边居民及企业分别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共计发放满意度测评表189份,收回测评表189份,满意率100%。

信访受理编号:第二十九批2304号

信访反映问题:甘州区巴吉滩沅博屠宰场、明永镇盛丰肉业屠宰场环保设备不正常运行,且私设暗管偷排,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核查,张掖市沅博农牧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张肃公路19公里处,占地面积3000亩,于2019年10月30日被甘肃祁连牧歌实业有限公司全额收购纳为全资子公司。该公司3万头/年肉牛精深加工项目环评文件于2013年7月22日由原张掖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7年11月完成了竣工环保验收。节水型工农业复合循环体系改造升级项目属在建项目,于2019年4月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审批。该公司建有日处理400立方米污水处理站1座、2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200立方米应急池2座,污水处理站安装了COD、氨氮、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经排查,未发现该公司有污水横流及私设暗管进行排污的行为。屠宰车间废水和办公楼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按环评批复经管网排至厂区西北角2万立方米蓄水池内,夏季全部用于厂区绿化和北侧2000亩饲草玉米浇灌,冬季暂存不外排。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经收集后,采用UV光氧催化装置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外排;该企业于2018年10月、12月和2019年5月委托甘肃绿源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该公司屠宰车间为全封闭式车间,屠宰车间动物肠胃内容物和待宰圈舍粪污日产日清,在固废堆场暂存,全部用于堆肥还田处理。

张掖市盛丰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甘州区明永镇下崖村,该公司厂区四周为企业和耕地,距厂区最近的居民区为明永镇下崖村二社,距离约1.5公里。该公司是一家以牛、羊屠宰为主的企业,2016年该公司建成60头/班肉牛屠宰线、800只/班肉羊屠宰线各一条,1000平方米冷库一座。该公司屠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原甘州区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7月21日批复,2019年3月19日自主完成环保竣工验收。该公司60头/班肉牛屠宰线、800只/班肉羊屠宰线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成日处理能力180立方的污水处理站一座、200平方米应急池一座。污水处理站搭建彩钢棚进行了密闭,牛、羊屠宰线生产废水和冷库制冷机组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西侧林地进行绿化灌溉。经排查,未发现该公司有污水横流及私设暗管进行排污的行为。2018年8月9日和2019年8月14日,原甘州区环境监测站和原张掖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对该公司废水进行了监督性监测,2019年4月13日、7月9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对废水进行了检测,经检测废水均达标。该公司牛羊屠宰线待宰舍为半封闭式,屠宰车间四周及顶部设置了通风换气装置;原建有屠宰粪污临时堆场1座,屠宰车间牛羊肠胃内容物通过胃容吹粪器排入屠宰粪污临时堆场暂存。

针对信访反映沅博农牧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甘州区从以下几个方面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一是待宰区、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固废堆场因夏季天气炎热和行业的特殊性周边有臭味产生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对沅博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对厂区内环境卫生进行了整治,待宰车间粪污做到日产日清,建立了除臭消毒台账,及时除臭消毒;二是企业于2019年8月30日完成了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设备联网验收备案,加强了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三是企业于2019年11月22日委托甘肃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了检测,于2019年8月12日委托甘肃菁萃综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氨、硫化物、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目前,该信访投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张掖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向沅博农牧公司周边企业、职工发放满意度测评表15份,满意度达100%。

针对信访反映盛丰肉食品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甘州区从以下几个方面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一是待宰圈舍及粪污临时堆场因夏季天气炎热和行业的特殊性周边有臭味产生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向该企业下发《整改通知》,责令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正常使用屠宰车间通风换气装置,对牛羊待宰圈舍及屠宰粪污临时堆场暂存的粪污进行日产日清,加大喷洒除臭剂频次,对厂区和待宰圈环境卫生进行了整治;二是为进一步减轻该企业屠宰粪污临时堆场臭味问题,2020年2月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再次督促该公司对厂区屠宰粪污临时堆场进行了彻底清理和技术改造,将原有粪污临时堆场改造为粪污转运场,厂区内不再设置屠宰粪污临时堆场,车间胃容物粪污通过胃容吹粪机和管道直接排入粪污转运场架设的密闭收集罐进行收集过滤,粪污排入收集罐下的收集车辆后,运送至甘州区大漠飞歌农机农民合作社农场还田,做到生产粪污在厂区内地面不存放和日产日清;三是2019年11月25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对处理后的废水进行了检测,经检测废水达标,2019年11月22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对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及臭气进行了检测,经检测厂界无组织废气及臭气均达标;四是2019年2月10日张掖市盛丰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方正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粪污及污水收纳处理协议,目前,该公司与甘肃方正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粪污收纳管网已接通,该项目建成后,张掖市盛丰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粪污及生产污水全部接入甘肃方正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日产2万方特大型沼气及有机肥生态循环利用项目进行处理。

目前,该信访投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执法人员向盛丰肉食品公司周边企业职工发放满意度测评表11份,收回11份,满意度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