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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积极推行行政柔性执法

发布时间:2022-07-05 09:33 来源: 张掖市财政局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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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执法理念。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等制度,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行政处罚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紧紧围绕行政柔性执法工作任务,采用多种方式,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深刻领会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精神实质,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将行政柔性执法贯穿到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张掖市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实施行政柔性执法提质扩面工程,及时与省财政厅对接,将《甘肃省财政厅行政处罚事项“两轻一免”清单(从轻)》转发县区财政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逐步扩大柔性执法辐射范围,坚持管理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引导为先,切实克服“重罚轻管”的现象,给予行政相对人更大自我纠错空间,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凸显了宽严相济和惩教结合的行政处罚原则,实现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让财政行政执法行为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三是加大推进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便捷、精准、高效的要求,全面清理下放涉及财政部门的简政放权事项,指导县区财政部门依法规范办理相关业务,抓紧清理并协调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落实政府采购各项优惠政策,切实解决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不断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强制)相结合,以教育引导为先,积极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责令改正等柔性执法方式,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引导和促成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2021年以来,开展行政检查5次,行政指导73次,责令改正5次,调解1次,通过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实现行政管理效果最大化,有力践行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

四是严格落实程序,依法履行职责。把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制定出台了《张掖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张掖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张掖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具体办法,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梳理和编制了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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