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620700076/2024-00005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1-09 14:31:31
是否有效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的通知》(张政办函[2020]92号)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

二)财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财政政策;

三)月度和年度全市财政收支情况及经市人代会或者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市级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报表;

四)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还本付息以及债券发行等信息;

五)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

(七)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八)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九)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

(十)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

(十二)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信息市财政局将通过张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张掖市财政局子栏目(http://www.zhangye.gov.cn/czj/)、新闻发布会、新闻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

公开时限:本机关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所掌握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向市财政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局办公室负责受理。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电话:0936-8360601        

传真号码:0936-8360601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5号张掖市财政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734000

2.申请方式

向市财政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张掖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中国张掖”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但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盖章予以确认。市财政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市财政局提交《申请表》,当面提出申请的,市财政局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市财政局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张掖”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向市财政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本机关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本机关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需补正材料的以材料补正完整后,重新提交后双方确认之日为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张掖市财政局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5号楼六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6-8360601

传真号码:0936-8360601

邮政编码:7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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