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16〕133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近年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广,为促进全市“三农”发展,保障农民生产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上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保险服务体系,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探索农业保险扶贫新路子,建立健全全市农业风险转移分散和保障机制,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创业致富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保险中央品种参保计划的通知》(甘财金[2016]19号)要求,2016年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品种(种植、养殖)为马铃薯、能繁母猪、奶牛、玉米、牦牛、藏羊、公益林等7种(参保计划见附件)。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承保机构要认真按照(甘财金[2016]19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加强协作,通过财政保费补贴政策,努力实现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险种全市范围全覆盖,农户达到“愿保尽保”。
工作职责
2016年全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由市、县(区)财政、农业、畜牧、林业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人保财险张掖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险张掖中心支公司负责承办。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市、县(区)财政、农牧、林业部门制定《张掖市县(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对承保机构开展农业保险的承诺数据进行确认,落实本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积极支持保险公司做好查勘理赔定损等工作。
保险公司负责组织承办农业保险业务,向被保险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承保、理赔服务,负责专账核算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和理赔支出,向市、县(区)财政、农牧、林业部门及时报告保险承保和理赔情况,并接受同级和上级财政、农牧、林业部门对办理农业保险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各县(区)政府安排辖内财政局根据省上核准的数据,通过中央财政特设专户,做好与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结算工作,同时应依据承办机构的承保进度及签单情况,按照财政直接支付的程序,将各级财政应承担的保险保费补偿资金及时拨付经办机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引导农户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要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保障机制,提供保费支持。市、县(区)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上级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将由本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二)强化目标考核。各县(区)政府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辖内保费补贴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率、农业保险覆盖率、农户参保率等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定期督查,年度考核,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稳步推进。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要承担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主体责任,组织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推动方案,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工作机制,并督促实施。金融办要牵头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整体推进,及时组织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财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结算等工作,建立健全资金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和评价机制,对资金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农业、畜牧、林业部门负责技术支持和业务配合,提供各自农业保险品种的基础数据,协助开展农业保险的防灾减灾和灾后查勘定损,并加强农业保险的宣传。保险经办机构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从服务“三农”的全局出发,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做好农业保险的防灾防损、承保、查勘、理赔、赔付等专业化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向农户宣传普及农业保险政策和相关知识,鼓励并引导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愿参保;要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所属各机构认真做好农业保险有关服务工作;要及时、定期向相关部门上报承保、理赔等情况,配合做好农业保险监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定期不定期对辖内农业保险工作实施进度、保费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的使用、理赔实效、发动群众投保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责令纠正,并向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强化宣传服务。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向农户宣传普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要内容及相关知识,深入乡村农户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责任范围、各方承担的比例、赔偿标准和流程等重点内容,特别要重点宣传投保受灾、及时赔付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实例的引导作用,逐步提高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支农惠农政策的认识,增强农户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参保意识,引导农户积极主动参加农业保险。
附件:2016年农业保险中央品种参保计划表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
附件
2016年农业保险中央品种参保计划表
单位:甘肃省财政厅 单位:万头、万只、万亩
地区、承保公司 | 玉米 | 青稞 | 棉花 | 能繁 母猪 | 奶 牛 | 牦牛 | 藏羊 | 马铃薯 | 冬小麦 | 森 林 | ||||
大田玉米 | 制种玉米 | 高保额 | 低保额 | 公益林 | 商品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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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甘肃省分公司 | 中华财险甘肃分公司 | 人保财险、中华财险分片承保 | ||||||||||||
祁连山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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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7.36 |
| 人保财险 |
甘州区 | 14.14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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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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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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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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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6 | 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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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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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74 |
| 人保财险 |
民乐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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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7 | 0.31 |
|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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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 | 6.23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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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1 | 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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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 | 4.71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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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 | 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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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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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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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5.08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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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8 | 5.02 | 4 | 6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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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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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6年8月16日印发 |
共印80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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