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批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意见》已经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的意见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190号)精神,结合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现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做如下调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不分人群类别,统一按每人每年150元确定缴费标准;民政部门确认的城市一、二类低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额代缴。
本意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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