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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成立甘肃省科技伦理委员会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112/2023-00068
文号
甘政办函〔2023〕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2-14 09:25:00
是否有效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甘肃省科技伦理治理体制机制,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科技伦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张世珍  副省长

副主任:张世荣  省科技厅厅长

        曾华辉  省教育厅副厅长

        黄宝荣  省工信厅副厅长

        阎奋民  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

        张  浩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委  员:李兴华  省科技厅副厅长

        周文魁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张永洪  省商务厅副厅长

        张福林  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李雪楠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  炯  省科协一级巡视员

        李玉民  兰州大学副校长

        赵培庆  中科院兰州分院副院长

        董积生  省社科院副院长

        张小军  省科学院副院长

        樊廷录  省农科院副院长

委员会下设秘书组,秘书组设在省科技厅,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张世荣同志兼任秘书组组长。委员会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工作职责

(一)委员会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各项决策部署,推进全省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统筹指导各市州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组建科技伦理分委员会,并指导与监督分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开展科技伦理规范制定、审查监管、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秘书组工作职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研究起草需提请委员会审议的科技伦理治理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召开专家咨询会议,及时研判科技伦理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提出措施建议;组织开展全省科技伦理治理工作检查,掌握各地方、各行业、各分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委员会报告,提出工作建议;承办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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