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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04/2019-00469
文号
张政办发〔2019〕67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19-08-28 08:44:48
是否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张掖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升人力资源质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1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挥企业重要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为我市构建生态产业体系、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将产教融合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融入经济转型升级各环节,贯穿人才开发全过程,形成政府、企业、学校、行业和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2.服务需求,优化结构。面向我市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完善教育资源布局,加快人才培养结构调整,创新教育组织形态,促进教育和产业联动发展。

3.校企协同,合作育人。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政策引导,鼓励先行先试,促进供需对接和流程再造,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三)主要目标

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积极筹建培黎国际职业学院,组建全市产教融合集团(联盟)。用10年左右时间,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产业和教育统筹融合发展格局

1.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各县区要将产教融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融入经济转型升级各环节,贯穿人才开发全过程,形成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制定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要明确产教融合发展要求,将教育优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项政策。抢抓“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积极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抢占文化、通道、科技、信息、生态“制高点”。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新型城镇化、全域旅游示范市建设等,统筹优化教育和产业结构,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负责;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布局,以培黎职业学院建设和甘州区、临泽、民乐、高台县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为支撑,依托3所国家和省级示范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打造职业教育核心发展区。按照“一县区一职校”的布局,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山丹县加快培黎职业学院基础建设。鼓励办学效益较好的职业学校扩大服务半径,跨县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3.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要求,围绕十大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总体布局,加快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金融等产业急需紧缺专业,重点扶持家政、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领域专业发展,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加强智慧城市、智能建筑等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相关专业建设。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及新经济发展,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加快推进新工科建设。(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负责)

4.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注重发挥市场机制配置非基本公共教育资源的作用,强化市场对人才供给的有效调节。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探索政府对职业学校“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原则上凡是学校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一般下放到学校。进一步完善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注重发挥行业组织人才需求预测、用人单位职业能力评价作用,把市场供求比例、就业质量作为学校设置调整学科专业、确定培养规模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引导学校对设置雷同、就业连续不达标专业,及时调减或停止招生。(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

5.发挥产教融合脱贫攻坚作用。发挥职业学校优势,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需求的人口为重点,主动出击,强力推进,实现“一户一策”中有意愿的人口职业教育及技能培训全覆盖,以稳定就业带动稳定脱贫。实施职业教育校企协同扶贫计划,实施“一企对多校”“一校对多企”的联合式订单培养工作,促进职业学校深化拓展与省内外企业、职业学校合作办学,提高办学水平。依托中等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教育校企协同扶贫基地,围绕企业用人需求开展“订单式培养”,确保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职业教育需求的学生能够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支持肃南县职教中心与省内外示范性职业学校开展联合办学,加强现代农牧业、生态旅游、民族文化艺术等特色专业建设。(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强化企业主体作用

1.拓宽企业参与途径。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培黎国际职业学院建设和联合发展各县区中等职业教育。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细化标准、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改进办学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支持企业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成熟的县区可探索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区政府负责)

2.深化“引企入教”改革。实行“工业园区+职业教育”同步规划,实现职业教育与产业园区、城市功能区等协调发展。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建立相关行业企业专业人员、高级技术技能人员和民间能工巧匠参加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为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或专业群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模式改革、实习实训条件改善、师资素质能力提高等提供指导和协助,推进校企之间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合作,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原则上应有相关行业企业参与。鼓励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学校设立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负责)

3.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支持县区依托职业学校建设行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带动中小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到2020年,全市重点建设10个校内实训基地,20个校企合作的校外实训基地。建设2个以项目为依托的产业化实训基地,实现实训基地经营化管理。通过购买服务、落实税收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直接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负责)

4.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加快基础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鼓励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市县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学校创新成果和核心技术产业化。(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河西学院负责)

5.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企业要切实落实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鼓励企业向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购买培训服务。有条件的企业要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等级的职工予以奖励或补贴。支持企业一线骨干技术人员提升技能,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转岗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将不按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工信局负责)

6.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鼓励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推进实体化运作。重点在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循环农业、中医中药、文化旅游、通道物流、数据信息、军民融合、先进制造等生态产业领域,推动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组建有品牌影响力的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支持各类企业依法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探索推进国有企业与市内职业学校开展合作。(市政府国资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商联,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

1.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强学校劳动教育,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充分发挥张掖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作用,大力支持青少年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生产实践体验,组织开展“陇原工匠进校园”活动,支持学校聘请劳动模范和高技能人才兼职授课。推动职业教育向义务教育学段渗透,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鼓励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向普通中学开放。(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国资委、市工信局、市总工会负责)

2.推进产教协同育人。坚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支持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创新“前店后校”“厂中校”“校中厂”等模式,建立校企联合育人新机制。深化全日制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明晰。职业学校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负责)

3.加强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职业学校教师进企业、企业技术人才进学校的双向流动机制。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假期制度,支持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依托国家和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实施职业学校教师5年一轮的轮训制度,确保专业教师每5年到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支持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设立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落实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鼓励支持职业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支持职业学校聘请省内外知名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非遗传承人担任“双师型”教师。有条件的县区可设立专项经费,支持职业学校运用“政聘校用”方式聘用兼职教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4.全面落实考试招生配套改革。完善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与省内外高等职业学校的合作和对接,通过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分类招考,逐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和一线技术工人的招生规模。允许中等职业学校跨县跨市招生。(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5.加快学校治理结构改革。建立健全职业学校理事会制度,鼓励引入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建立完善现代职业学校治理结构,各职业学校设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理事会,把理事会作为行业企业等各界人士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制度平台。探索建立理事会审议决策制度,引入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学校管理。推动学校优化内部治理,充分体现一线教学科研机构自主权,积极发展跨学科、跨专业教学和科研组织。(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6.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支持张掖开放大学(电大张掖分校)建设,持续加强西部创客大学和各分校建设,鼓励教育培训机构、行业企业联合开发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支持“互联网+教育培训”发展,建设特色化、专业化职业培训平台和移动客户端,探索开设空间课程、微课程和网络学习、在线学习等开放学习方式。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整合校企资源,开发立体化、可选择的产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包”。(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7.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着力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坚持学中做、做中学,推动形成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职业学校与相关企业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支持高台县职业中专建设赛德尔基金会合作职业教育教学培训资源项目和平台。(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1.强化行业协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引导,通过职能转移、授权委托等方式,积极支持行业组织制定深化产教融合工作计划,开展人才需求预测、校企合作对接、教育教学指导、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职业学校要加强与省行业或产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联系,及时学习借鉴其在劳动力市场用人需求调查分析、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开发、教学实施、师资培养培训、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建立相关数据库,推动产学研成果在不同领域的推广应用。(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2.规范发展市场服务组织。各县区政府和行业企业、学校要通过购买服务、合作设立等方式,积极培育市场导向、对接供需、精准服务、规范运作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发挥已建成的6个市级企业人才培训基地的校企合作人才精准服务平台作用,利用市场合作和产业分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形成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促进校企紧密联结。(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负责)

3.打造信息服务平台。鼓励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设市场化、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平台汇聚区域和行业人才供需、校企合作、项目研发、技术服务等各类供求信息,向各类主体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支持职业学校及校企合作信息平台建设纳入“智慧教育”项目建设,为职业学校和企业的交流合作提供服务。(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中心负责)

4.健全社会第三方评价。探索建立产教融合效能评价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健全统计评价体系。强化监测评价结果运用,作为绩效考核、投入引导、试点开展、表彰激励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1.落实支持政策。全面落实中央和省上相关政策,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师生等相关主体的权、责、利,强化行业组织在职业教育中的指导地位和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保障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依法有序进行。优化政府投入,建立职业学校生均经费供给机制,扩大职业学校经费使用管理权。落实地方教育附加中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职业学校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各县区财政、税务部门要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降成本、补短板的重要举措,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有关财税政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的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企业投入职业教育的相关支出和费用,符合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的可税前列支。(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2.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积极争取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和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项目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发适合产教融合项目特点的多元化融资品种,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发行标准化债权产品,加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投资。加快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人行张掖中心支行、张掖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3.开展建设试点。支持有较强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县区、行业、企业,争取创建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引进第三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和企业建设评价,完善支持激励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4.加强交流合作。主动作为,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开发符合国情、国际开放的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和协同创新模式,合作开发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教学标准和优质课程。鼓励职业教育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引进并开发中德职业技能认证,对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学生开展德国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和认证。(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5.强化工作协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发展改革、教育、人社、财政、工信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推进工作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要不定期对各县区产教融合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6.营造良好环境。做好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各县区要加快收入分配、企业用人制度以及学校编制、教学科研管理等配套改革,引导形成学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企业重视“投资于人”的普遍共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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