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审批职权划分和土地出让程序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04/2020-00126
文号
张政办发〔2020〕2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市经开区
生成日期
2020-05-08 15:14:31
是否有效

张政办发〔2020〕24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土地审批职权划分和土地出让程序的通知

甘州区人民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审批职权,经2020年4月29日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将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管理范围土地审批职权上收市一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管理范围原由甘州区政府行使的土地审批权限上收市政府,土地供应业务由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承担。

二、在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管辖范围内,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国有未利用土地或已有建设用地的工业用地项目由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呈报市政府审批。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批继续按原程序办理。

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自然资源部土地供应端口和号段,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工业项目土地供应从选址、土地评估、土地出让方案、移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签订成交确认书、下达用地批复等全部程序内的工作。其中土地出让方案及用地批复须经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共同审核把关签字,呈报市政府领导审签;土地出让合同由市自然资源局签字盖章确认。

四、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范围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负责办理。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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