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张掖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04/2018-06105
文号
张政办发〔2017〕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1-22 16:46:45
是否有效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张掖市

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2017年张掖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9

 

 

2017年张掖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坚定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四二部署’,实施‘六六战略’,加快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的基本思路,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等工作,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科学化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着力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   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应急值班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应急值班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的要求,以“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值班体系,充实值班力量,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节假日领导在岗带班等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加大应急值班工作检查指导力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有关县(区)和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进行救援和处置,切实做到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有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按照建立“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辖区、主管工作方面及发生在本部门、本单位或本系统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明确首报责任,强化首报意识,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后,事发地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手段及时了解核实情况,首报信息力争在15分钟内向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超过2小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进一步优化信息处理流程,强化审核把关,简化审批程序,减少中间环节,创新报告手段,提高报送效率。依托新技术、新手段,对微博、微信、网络媒体等互联网信息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和报告突发事件线索和重要敏感信息。

三、不断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深化应急预案修编。加快各级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不断提高应急预案内容的完整性、流程的合理性和应用的可操作性。及时编制和完善基层应急预案,积极推动基层应急预案全覆盖,突出抓好企业和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等单位和基层组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能源、交通等重点部门,大型会展、文化体育旅游等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对应急预案涉及人员特别是指挥机构、各工作组成员、救援队伍等的培训,使其了解各自职责、信息报送程序、所在岗位应急措施等关键要素,做到内化于意识、外化于行动,科学有序有效应对事故灾难。加强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知晓度和执行力。

(二)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开展应急预案大演练活动,各县(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组织指导预案演练工作。各县(区)政府、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找准最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制定详细的应急演练方案,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市安监、环保、建设、旅游、教育、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等行业部门应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项应急演练。各企业单位要针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岗位、环节,至少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综合预案演练、专项预案演练或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演练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切实达到提升预案实效、普及应急知识、完善应急准备的目的。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于2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应急办。

(三)创新应急预案管理机制。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建立预案的动态管理机制,使应急预案管理更加科学规范。要结合本行政区域、本行业、本单位和基层组织的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重点明确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突发事件现场组织指挥机制、队伍分工、应对措施等内容,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效果。要建立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各县(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重点预案修订完善后必须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备。

四、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认真落实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登记、监控和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数据库和动态监控体系,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切实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开展所辖范围内容易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的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风险隐患信息数据库,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时进行检查、监控,积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级各类监测监控系统,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工作。加强气象、地质、地震等灾害和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工程隐患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搭建运转协调、快捷高效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完善相关部门牵头、关联部门参加的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监测信息的分析研判,健全多部门分工共享机制,提高监测预警信息快速获取、分析、研判和处理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和快速传播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等各种媒介和手段,及时将预测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措施通知到乡镇、村社、农户,传递到社会公众中,不断提高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度。

五、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一)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装备配置,加强日常训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专家组,加强应急管理专家的管理和使用,健全专家组参与突发事件会商、研判、调查、评估和救援等工作机制,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信息研判、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强化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应急管理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力度,努力提高预测预警、信息报送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健全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作用,完善成员单位联动机制。进一步理顺突发事件分级处置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强大合力。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联动机制,积极与驻张部队加强联系沟通,遇有重大灾情,有效协调驻张部队快速参与抢险救灾。

(三)加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建设情况调查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救援队伍、物资装备、应急专家、避难场所等方面的数据信息,建立全面、准确、权威的应急资源数据库,为应急平台建设提供坚实的信息支撑,努力提高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市、县(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做好系统维护,确保安全运行,提升服务支撑能力。各县(区)政府要将应急平台建设纳入相关建设规划,落实资金保障,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应用效能。

(四)加大资金物资保障。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检查,切实提高应急防范物资装备保障能力。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重点围绕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等方面实施一批项目,切实加快应急产业发展,推广应急产品和服务,努力提高公共安全基础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的资金需求,不断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五)推进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继续按照“一案三制”、“一网五库”和“四进”、“五有”的标准和要求,加快推进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步伐,丰富创建内容,提高示范标准,扩大示范效应,带动和推进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六、广泛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

深入开展应急知识大宣传活动,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安全生产法》和应急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发挥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结合“防灾减灾日”、“消防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村社群众、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普及灾害风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应急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公共安全、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参与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浓厚氛围。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通过专家讲授、现场演示、播放视频、举办培训班和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做好应急管理网站和应急微信公共平台建设维护,充分发挥应急知识普及、政策文件解读、预警信息发布、最新动态了解等功能,进一步增强网站的时效性、可读性和教育性,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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