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17〕33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
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6号)、《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张政办发〔2016〕164号)精神,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7〕1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3月13日至4月10日。
二、督查内容
(一)工程建设领域尤其是涉及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情况。重点督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把关不严、未经项目建设审批部门开工许可,以及借用资质、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特别是恶意欠薪涉嫌犯罪行为情况。重点督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和立案查处情况。
(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置情况。重点督查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情况。
(四)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建设情况。重点督查各县(区)政府贯彻落实《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张政办发〔2016〕164号)精神,制定出台贯彻意见,落实劳动用工备案、银行按月代发工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清偿欠薪责任、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府应急周转金、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企业守法诚信、企业失信联合惩戒等“十项制度”情况。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情况。重点督查各县(区)政府对本县(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各类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建立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等协调机制情况。
(六)欠薪积案查处落实情况。重点督查2016年全市28起欠薪存量案件查处落实情况。
(七)健全农民工工资欠薪投诉机制,畅通人社系统门户网站、举报投诉电话、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等举报投诉渠道情况。
(八)建立企业欠薪“黑名单”、施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资预警监控、曝光欠薪典型案件、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机制情况。
三、督查方式
市政府责成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人社局、发改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工商局、国资办、总工会、人行张掖市中心支行组成四个专项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对全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全面督查。每个县区安排一天时间,上午实地督查、走访座谈;下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
第一组由市人社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参与,负责督查临泽县、高台县、肃南县和全市加工制造、餐饮服务行业。
第二组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参与,负责督查甘州区和全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
第三组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参与,负责督查民乐县和全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第四组由市水务局牵头,市国资办、人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参与,负责督查山丹县和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各组具体督查时间和行程安排由牵头单位确定并衔接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工作。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东乡自治县调研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2月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问题。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又派出督查组,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区市/省(区、市)/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区、市实地专项督查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和各级政府必尽的职责,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履职尽责,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大清欠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大对欠薪积案的协调处理力度,对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无力支付工资的,要尽快督促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确保被拖欠工资发放到位,做到案结事了。对排查发现或举报投诉的欠薪突出问题,要按照“谁用工、谁支付”的原则,督促企业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及时予以清偿。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完善应急预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实行工作联动、信息互通,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引发群体性和极端事件的,要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机制,迅速介入、稳妥处置,坚决防止事态升级扩大。对企业确实困难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及时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政府应急周转金,帮助解决被欠薪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
(四)落实各方责任。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县(区)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和用人单位履行支付主体责任的农民工欠薪清偿责任制。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清欠措施不得力,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发频发、久拖不决,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要严肃追究问责。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齐心协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县(区)也要尽快建立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
(五)及时总结通报。专项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对督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梳理,总结经验做法,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书面专项督查报告,由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向市政府专题汇报。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将专项督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重点欠薪案件,要公开予以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各督查组务于4月3日前将专项督查书面报告报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韩春飞,联系电话:8360171)。督查所需车辆由各督查组牵头单位衔接落实。
附件: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分组名单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附件
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分组名单
第一督查组:
组 长:张元禧 市人社局副局长
成 员:刘凤彬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杨 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宏斌 市劳动监察局局长
兰 霜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联络员:兰 霜 联系电话:15693619662
第二督查组:
组 长:常 荣 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吴康宁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文伟 市工商局副局长
宋晓虹 市建设局建管站副站长
联络员:宋晓虹 联系电话:13993681808
第三督查组:
组 长:李吉鸿 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邢天河 市司法局副局长
韩 娜 市发改委社会科科长
裴希玲 市水运局局长
联络员:裴希玲 联系电话:13830695996
第四督查组:
组 长:张文武 市水务局副局长
成 员:魏 强 人行张掖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科科长
韩延亮 市水务局建管科科长
梁 荣 市劳动监察局案件查处科科长
联络员:韩延亮 联系电话:1383069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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