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17〕8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张掖市解决企业
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完善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组织领导,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甘政办函﹝2016﹞9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张掖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总召集人:赵学忠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周东旭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明彪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成 员:张元禧 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 勤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 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邢天河 市司法局副局长
吴康宁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常 荣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吉鸿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文武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文伟 市工商局副局长
郭建兵 市国资办副主任
刘凤彬 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红军 人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元禧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报请总召集人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对外行文,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工作。
二、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人社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二)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督办解决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三)发改部门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
(四)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
(五)公安部门要做好失联人员查找、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立案侦办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六)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督办解决监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等工作。
(七)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做好严重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公示等工作。
(八)司法行政机关要推动法律援助制度落实,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九)工会组织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发现拖欠工资问题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十)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要及时将人社部门提供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征信系统。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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