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17〕12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现将《张掖市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张掖市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的《祁连山生态破坏调查》的批示、指示精神,根据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甘政督发电〔2017〕15号)要求,为彻底解决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理念,进一步强化“生命线”意识和“高压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严守生态红线,严格执纪监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举一反三,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管控措施上再强化、监督执法上再严格,切实加强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治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扩大生态优势,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努力实现生态有效保护、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生态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强化部门牵头、属地管理,以各县区党委、政府为主体,主要负责人负领导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责任、目标和时限。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加强对各县区相关业务部门的督促指导,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央视“新闻直播间”栏目报道我市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受理涉及祁连山张掖段信访举报环境问题,以及水电站生态基流下泄及周边环境整治、黑河主河道污水垃圾、非法采石采矿等环境整治问题为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分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统筹施策,坚决杜绝整改工作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情况的发生。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的整改工作,既要注重立竿见影的效果,又要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不能就整改抓整改,必须持之以恒、举一反三。不能停留在表面整改,必须深挖细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形成严格的监督管控机制,做到立行立改、真抓实改。
(四)坚持依法整改、严肃问责的原则。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决遏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对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主要整改任务
(一)全面开展涉及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水电建设项目整治。
1.即知即改存在问题。市、县区水务部门要对央视报道的肃南县龙首二级、小孤山水电站、宝瓶河水电站、甘州区石庙二级水电站立即停产整顿,督促企业打开闸门足额下泄生态用水,按环评批复完成下泄生态用水设施建设并按竣工验收报告提出的要求安装电子流量计;以上工作立即整改,不留余地。肃南县寺大隆一级电站继续落实停产放水措施,对肃南县寺大隆二级水电站先行关闭,并严格执行停工措施,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各项许可,彻底退出。其它县区辖区内水电站务必在1月下旬前安装生态流量下泄视频监控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监控数据必须储存30天以上,逾期不安装的,立即责令停产整顿。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牵头领导:蓝秉勤
责任单位:六县区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王韶华、冯军、刘伟红、陆思东、李作明、白勇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认真开展核查清理。市、县区水务部门要核查涉及祁连山地区除央视新闻报道的龙首二级、小孤山水电站、宝瓶河水电站、石庙二级水电站之外的66个水电开发项目立项、建设是否符合规划和环评审批要求,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建设、违规运行、违规审批等情况,检查涉及生态放流工作的落实情况,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做到立查立改,未按期完成工作要求的一律停产。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牵头领导:蓝秉勤
责任单位:六县区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王韶华、冯军、刘伟红、陆思东、李作明、白勇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委、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3.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市、县区水务部门要加强水电站生态基流监管,近期以驻点盯守、联合巡查方式进行监管。相关县区水务、林业、环保部门要抽调专人驻留值班值守,重点检查生态流量足额下泄情况、现场监控视频安装进展情况。各县区政府要尽快协调通信部门加快祁连山保护区内无线通讯设施建设,力争尽快建成在线流量监测监控系统,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实现“电子眼”监管下泄生态用水,此项工作力争6月底前完成。市、县区水务、环保等部门要定期巡查河道生态流量下泄情况,建立巡查台账,加强河道生态流量下泄的监控与管理,近期每周抽查一次,在线设施安装完成后每半月抽查一次。对拒不落实最低下泄生态流量、不服从紧急情况下生态流量调度、拒不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水电站依法进行责任追究,采取限期停产措施强制整改,并按高限进行处罚。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牵头领导:蓝秉勤
责任单位:六县区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王韶华、冯军、刘伟红、陆思东、李作明、白勇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委、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二)全面开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整治。
市、县区国土部门要组织人员对祁连山保护区张掖段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情况进行清理核查,全面清查矿权设置、矿山企业生产、矿区生态环境破坏等情况。凡是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项目立即停产停工,对矿权未到期的逐步退出生产,到期后不再延续。不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要求而有条件整体关闭的立即关闭,无条件的尽快与省上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尽快关闭,探采矿权到期的一律不再延续,此项工作力争6月底前完成。凡是关闭的探采矿企业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生态恢复治理。针对大海铜矿2015年被国家环保部约谈后仍然发放探矿许可证的问题,继续全面停止大海铜矿生产活动,拆除生活区建设的板房和构筑物等设施,并实施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此同时尽快与省国土资源厅对接吊销探矿权事宜。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牵头领导:秦述国
责任单位:甘州区、山丹县、民乐县、肃南县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王韶华、陆思东、李作明、白勇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三)加大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力度。
1.对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回头看”。由市督查考核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对因职责梳理不清晰、查找问题不彻底、措施落实不到位、信息公不全面、办理结果群众不满意、反复投诉的信访案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此项工作必须在2017年1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督查考核局
牵头领导:葛永宏
责任单位:六县区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王韶华、冯军、刘伟红、陆思东、李作明、白勇
配合单位:市信访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信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强化重点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市、县区环保部门强化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对张掖市巨龙铁合金公司立即停产整顿,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对辖区内企业采取随机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严厉打击擅自拆除、闲置、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等规避环境监管的恶意违法行为。要重点排查辖区内全部水电企业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产生、储存、转移处置等情况,检查涉危重点企业危废转移等工作台账建立完善情况。严格执行“两高”关于环境污染犯罪的司法解释,严肃查处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查实案件及时公开曝光。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部门联动配合,防范环境风险。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张掖市突出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方案》的要求,针对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分类施策制定方案,列出清单,明确责任,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确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到位。以上工作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牵头领导:马 成
责任单位:六县区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王韶华、冯军、刘伟红、陆思东、李作明、白勇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信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四)开展黑河流域主河道环境整治。
市水务部门要督促相关县区加大力度清理河道内倾倒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落实水务部门监管职责,采取挂牌督办,专人包点督办、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划分垃圾整治管理责任护区。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采砂活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采砂问题。市水务、国土、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一些重点河道采砂违法案件予以及时曝光。对河道非法采砂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立即停业整顿超深开采的料场,限期整改。合理划分可采区、禁采区、保留区,严格采砂许可证发放程序,规范黑河流域河道采砂活动。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牵头领导:蓝秉勤
责任单位:六县区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王韶华、冯军、刘伟红、陆思东、李作明、白勇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五)加快祁连山生态恢复与治理。
1.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市国土部门要督促县区政府和各矿业权人,按照责任划分加快推进保护区内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确保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于2017年1月底前完成整改;有主矿和无主矿分别在2017年6月底和2018年底前完成恢复治理。认真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书》、《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与保证金缴存承诺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协议书》,对治理不积极、不及时的从保证金中提取相应资金进行治理。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牵头领导:秦述国
责任单位:甘州区、山丹县、民乐县、肃南县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王韶华、陆思东、李作明、白勇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水电和旅游建设项目生态恢复治理。市发改、水务等部门督促各县区对正在建设和没有完成生态恢复治理任务的水电、旅游开发项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责成项目业主单位严格依据项目核准时批复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根据项目建设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在弃渣场、废料场平整覆土,在库区、电站、生活区周围、道路两侧,适地适树、宜花栽花、宜草栽草、植被恢复。此项工作确保于2017年6月底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
牵头领导:蓝秉勤 伏世祖
责任单位:甘州区、山丹县、民乐县、肃南县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王韶华、陆思东、李作明、白勇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中牧山丹马场,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3.草原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市畜牧部门要督促相关县区全面推行草原承包责任制,通过完善和落实草原确权登记工作,大力推行草畜平衡制度,科学核定草原载畜量,严格实施以草定畜,限制草原家畜数量的增长,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通过舍饲养殖、人工草地建设、天然草原改良等措施增加饲草供给能力,扭转天然草原超载放牧局面,恢复草原生态功能。
牵头单位:市畜牧局
牵头领导:马永才
责任单位:甘州区、山丹县、民乐县、肃南县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王韶华、陆思东、李作明、白勇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中牧山丹马场,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六)切实提高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
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加大保护区基本建设和管护经费投入,建立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形成信息化管理资源共享,提升监管能力。切实加强管护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方式加大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守土有责意识,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尽职尽责,失职渎职追责,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沟通,形成省地联动的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责任领导:李进军
配合单位:甘州区、山丹县、民乐县、肃南县人民政府,市林业局、市水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及时布置整改工作,了解掌握整改进程,指导协调督办有关整改事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细化制定方案抓好整改工作。
(二)加强研究,注重长效。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生态破坏问题的研究分析,查源头、查原因、查责任、查后果,深入研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对反复出现、履查屡犯的问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注重长效机制建设。
(三)依法查处,督促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问题的督促整改落实,积极采取措施,明确整改计划,实行“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加大整改力度,落实“对账销号”,确保全面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受理和查办,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四)合力整改,提高实效。实行整改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做到信息共享、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分类督办,延伸整改链条,形成整改监督合力,促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的正向引导作用,公布调查处理情况和整改处理结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曝光,形成倒逼整改的强大合力和巨大震慑力,确保存在问题得到彻底整改,社会公众环境保护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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