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16〕195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省开发区建设发展领导
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开
发区(工业园区)环保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开发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环保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存在的规划环评不及时、污水集中处理、固废处置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省、市环境保护督查指出的问题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张政办发〔2016〕181号)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整改,促进开发区绿色可持续发展。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
环保相关工作的通知
(省开发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
2015年8月以来,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开展了环境保护问题自查整改工作。今年7月底,省政府督查室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全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总体认为各市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其中,涉及开发区的主要有规划环评不及时、污水集中处理、固废处置设施建设滞后、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开发区环保工作,促进开发区绿色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发区环保工作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开发区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日臻完善,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但总体来看,由于我省开发区建设起步晚、投入有限,开发区污水垃圾处置、集中供热等环保基础设施普遍滞后,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开发区环境监管体系和环保基础设施无法满足项目落地需求的矛盾愈加凸显,严重制约了开发区招商引资和转型发展。各市州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环保工作对开发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促进开发区全面提升环保基础设施配套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园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环境整治、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力度,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二、靠实责任,抓紧整改存在问题
此次督查发现的开发区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也是我省开发区建设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任务、靠实责任、限定期限、抓紧整改,并按附件要求将整改情况于11月底前反馈省开发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规划环评方面
督查提出:我省35个省级以上开发区中,有21个开发区的规划环评超过5年未进行跟踪评价;永登连海经济开发区、临夏经济开发区尚未开展规划环评。
整改要求:请有关市州尽快梳理辖区内开发区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编制报批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开发区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甘办发〔2016〕2号)中明确的审批权限,确定工作时限,加快开发区发展规划编制审批及规划环评工作。
(二)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暖、固废处置等设施建设方面
督查提出:全省开发区中仅有武威工业园区、临夏经济开发区、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9个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或在建,其他园区如在2017年底前不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将按照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撤销园区资格。开发区集中供暖、固废处置等其他基础设施普遍滞后。
整改要求:请有关市州抓紧排查辖区内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暖、固废处置等设施建设情况,并结合规划环评要求和实际需求研究确定建设内容和完成时限,抓紧实施。
(三)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方面
督查提出:除平凉工业园区、定西经济开发区设有专职环保机构外,其他园区的环境监管能力薄弱。
整改要求:请有关市州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开发区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和开发区管理实际,采取派驻或在开发区管委会设立专职环保机构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开发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三、常抓不懈,全面提升园区绿色发展水平
省开发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将协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PPP引导发展基金、园区循环化改造等专项资金对环保工作推进较好的开发区予以倾斜支持。各市州、各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反映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全面推进开发区环保工作,提升园区绿色发展水平。
(一)全面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发展规划已获批的开发区要抓紧开展规划环评工作;未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的,要抓紧编制发展规划并按要求组织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开发区功能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转型等应充分考虑环境承载力。
(二)建立健全开发区环境监管体系
各市州要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开发区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有关落实开发区职能权限的要求,根据开发区管理体制和发展实际,采取派驻环保机构或在开发区管委会设立专职环保机构的方式,全面加强开发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三)稳步提升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配套水平
开发区应根据区位地理、发展方式、产业结构、承载人口等因素,统筹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集中供热、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等污染治理设施,强化环境保护措施。有条件依托所在城区环保设施进行污水、垃圾、废弃物处理的开发区,要加快推进与所在城区污染物治理设施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远离城区、承载人口较少、企业环保设施较为完善的开发区,要结合发展实际,采取较为科学合理的方式加强污染物处理;远离所在城区,产业规模较大和承载人口较多,已初步具备较为完善的生产、生活功能的开发区,要加快建设污水、垃圾处理、集中供热、固废综合利用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承载能力。
联系人及电话:苏延敏 0931-4609152
附件:开发区(工业园区)环保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附件
开发区(工业园区)环保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序号 |
项目 |
现状情况 |
存在问题和困难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备注 |
一 |
规划环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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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环保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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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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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集中供热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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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固废处置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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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危险废物储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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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环保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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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环境监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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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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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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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6年11月15日印发 |
共印75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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