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发〔2025〕39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使职权,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的要求,由行政机构申请,经市司法局审查,确认张掖市消防救援支队、张掖市邮政管理局为法定行政机关,甘州区林木病虫害防治站、高台县消防救援大队、山丹县消防救援大队、民乐县消防救援大队、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以上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在报刊等媒体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未经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机构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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