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张掖市城市古树名木
和古树后续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张掖市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6日
张掖市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管理,维护我市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