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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23 10:04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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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 〔2018〕24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历史建筑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建函〔2017〕233号)要求,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定,确定甘州区甘泉公园牌楼、云龙楼、六角亭、姊妹亭等四处建筑物为张掖市历史建筑。请甘州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依法做好历史建筑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宣传推广和保护利用工作。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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