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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张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04/2020-00087
文号
张政发〔2020〕6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0-02-18 17:25:00
是否有效

张政发2020〕6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张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科学有效组织开展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9〕6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情况,掌握我市人口变化和发展趋势,将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质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对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力有效推进。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张掖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口在张掖市内但在市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张掖市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市政府成立张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人口普查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组建普查队伍。全市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做好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调工作,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有群众工作经验、热爱普查工作的人员,充实到普查“两员”队伍中来。要通过及时支付招聘人员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等措施,确保普查队伍稳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此次人口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承担。市、县区对属于本级负担的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甘肃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具体实施。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以及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质量管控。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和管理。市、县区普查机构要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对普查各个环节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查。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普查登记采取电子化方式,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政法、公安、卫健、民政、教育、住建、人社等掌握相关人口信息的部门,要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向当地普查机构提供行政记录资料。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附件:张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7日

附件

张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长:于永梅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永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统计局局长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毛建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姜明桂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员:汤栋国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吉龙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余建峰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秦述国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局长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张有朝  市教育局副局长

郎永涛  市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市司法局副局长

梁顺海  市财政局副局长

钟福明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法霖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柳捍东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建伟  市统计局副局长

曹晓龙  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马建民  市文广旅游局四级调研员

   张掖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主任

张建伟  张掖军分区保障处处长

师军宁  武警张掖市支队副政委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宋明同志兼任,毛建华、姜明桂、秦述国、李斌、刘建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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