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全面推行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 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04/2020-00029
文号
张政办发〔2019〕50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19-04-18 15:15:00
是否有效

张政办发〔2019〕50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全面推行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

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甘肃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已于2019年3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现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级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的组织实施,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三项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张掖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附件1),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周密安排部署。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部门职能职责、内设科室及人员调整情况,认真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计划,按照推进“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附件2)确定的任务和时限,对标对表抓好推进和落实工作。

三、强化检查考核。各县区、各部门要将“三项制度”推进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建立督促情况通报制度。市上将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年底进行考核验收。为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各县区政府要培育不少于2个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经逐级验收评定,2019年8月全省进行命名。

四、加强督促指导。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三项制度”工作推进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联系人:汪淑萍,联系电话:5992768)

附件:1.张掖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2.推进“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附件1

张掖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行

“三项制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长:徐永胜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汪卿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瑗芳  市司法局局长

 员:殷大斌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伏世祖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明彪  市财政局局长

薛玉平  市人社局副局长

周占宏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文江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永才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万福  市文广旅游局局长

郇庚年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杨瑗芳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附件2

推进“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

序号

具体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制定本机关执法信息公示岗位责任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2019年8月底前

2

制定行政执法流程

各级行政执法关

2019年7月底前

3

及时更新执法信息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4

全面公开基本执法信息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2019年7月底前

5

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6

告知执法依据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7

完整公示窗口信息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2019年7月底前

8

按期公示执法结果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9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2019年7月底前

10

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11

发挥音像记录的证据作用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12

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13

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2019年10月底前

14

制定音像记录执法规范用语指引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2019年10月底前

15

配备必要的音像记录设备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稳步推进

16

严格记录归档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17

发挥记录作用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18

建立记录信息调阅制度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2019年10月底前

19

确定法制审核机构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2019年5月底前

20

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21

发挥法律顾问审核作用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22

制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2019年6月底前

序号

具体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23

严格法制审核标准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24

提出法制审核意见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25

制定法制审核流程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2019年5月底前

26

明确法制审核责任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27

加强执法信息管理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28

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市、县区信息公开办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29

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市、县区委编办、信息公开办、政务服务中心

长期执行

30

适时分析研判执法数据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31

推进执法信息共享

市、县区信息公开办

长期执行

32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底前

33

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34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35

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36

纳入考评指标体系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底前

37

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38

开展培训交流

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39

加强督促检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长期执行

40

保障经费投入

各县区人民政府

长期执行

41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执行

42

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库

市、县区司法局

2019年7月底前

43

制定“三项制度”具体工作措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2019年5月底前

44

培育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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