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掖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水旱灾害应急处置体系,提升全市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能力,依据国家、省上最新工作要求,修订了《张掖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与必要性
2026年5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甘肃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对全省防汛抗旱应急组织指挥体系、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预案修订等内容提出新要求。为与省级预案有效衔接,依法规范、高效有序开展我市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将原2020年12月市政府办印发的《张掖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张掖市抗旱应急预案》合并,进一步修订为统一的《张掖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先后征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区防汛抗旱议事协调机构、社会公众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同步完成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
二、《预案》核心内容
修订后的《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善后工作、预案管理、附则八个部分组成。构建起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的防汛抗旱应急处置体系,全面涵盖水旱灾害分级、应急响应启动处置、指挥机构运行、监测预警、灾情评估、灾后重建、应急保障等核心工作。同时,以附件形式明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应急处置各环节衔接顺畅、落地见效。
三、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修订完善:一是整合优化预案结构。将原《张掖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和《张掖市抗旱应急预案》合并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消除两案在响应标准、处置措施等方面的交叉矛盾。二是完善组织指挥体系。参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设置,新增“市消防救援支队、张掖消防救援机动大队”为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由市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三是调整应急响应标准。根据水文站实测数据,修正黑河莺落峡站各洪水要素重现期洪峰流量:5年一遇679立方米/秒、10年一遇837立方米/秒、20年一遇994立方米/秒、50年一遇1190立方米/秒。将抗旱应急响应中的失灌率统计时段由“3~6月”统一调整为“4~8月”,与省级预案保持一致。四是强化预警与响应联动。首次将“1263”精细化预警预报(提前12小时落区到市、6小时到县、3小时到乡镇)及预警“叫应”“叫醒”机制纳入预案。气象部门发布精细化预警预报信息时,应立即开展同级“叫应”;夜间高风险地区必须通过电话等方式“叫应”,确保“叫醒”到位。五是细化应急处置措施。新增“1263”应急响应与处置内容,按照接到12小时、6小时、3小时强降水预报预警分别明确防范措施。分类规范水库、城市防洪、河流险段、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等应对流程。
四、实施意义
本次《预案》修订,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省级防汛抗旱工作最新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补齐应急处置短板、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关键抓手。修订后的《预案》,既严格对标上级规范要求,又紧密贴合我市水旱灾害特点与应急工作实际,可有效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规范开展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灾后恢复等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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