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强科技行动决策部署,健全张掖市市级科技计划体系,完善科技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创新科技合作方式,进一步规范联合科研基金项目管理流程,保障科技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张掖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财政局起草了《办法》,旨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围绕我市重点领域创新需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七条,对市联合基金项目的设立条件、管理职责、出资比例、资金管理、项目类别、成果归属等作出了全面规定。
第一至五条主要描述全文的总则;第六至八条明确了各方职责;第九至十二条明确经费管理相关事宜;第十三至十六条确定项目实施情况;第十七条涉及办法期限内容。
三、重点明确事项
一是联合科研基金项目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属市级科技计划体系,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立项、管理等与市级其他类型项目要求一致。
二是联合科研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前,联合方必须与市科技局签订协议书,明确具体出资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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