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深入实施“新能源+”行动促进消纳能力提升
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6年7月9日,张掖市人民政府印发《张掖市深入实施“新能源+”行动促进消纳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张政发〔2026〕46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这是张掖市贯彻落实《甘肃省“新能源+”行动实施方案》和全省“新能源+”行动暨零碳园区建设推进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推进国家重要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的关键抓手。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准确理解把握政策要义、扎实推进工作落实,现就《工作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今年3月27日,省政府正式印发《甘肃省“新能源+”行动实施方案》(甘政发〔2026〕24号),提出到2030年全省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6亿千瓦,深入实施“新能源+”十大行动。4月21日,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在庆阳主持召开全省“新能源+”行动暨零碳园区建设推进会,强调实施“新能源+”行动是落实“国之大者”的战略选择、放大自身优势的主动作为、破解发展难题的迫切需要,要求坚持系统融合、一体开发、产业协同、场景拓维,促进新能源产业多维度、多产业、多元化融合发展。
张掖作为全省新能源发展重点区域,截至2025年底全市电力装机总规模已达1027.2万千瓦,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快速扩张,就地消纳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单纯依靠外送难以支撑产业可持续发展。破解新能源消纳难题,推动“以绿电引产业、以产业促消纳”良性循环,既是落实省上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张掖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基于此,市政府制定出台《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行动目标、重点领域、实施路径和支撑保障。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立足“一屏三地”功能定位,提出到2030年全市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国家重要综合能源基地基本建成的总体目标。
(一)构建“新能源+”融合发展的“3+N”体系。《工作方案》紧扣“高载能、高技术”核心,突出新材料、绿色化工、绿色算力三大主攻方向,协同装备制造、乡村振兴、交能融合、绿色建筑、文旅康养等多领域融合。一是“新能源+新材料”,推动硅系、凹凸棒、电池正负极、复合纤维等新材料产业与新能源深度耦合,构建“绿电直供—高载能转化—高附加值产品输出”的产业模式和消纳体系。二是“新能源+绿色化工”,布局建设氢氨醇一体化项目,延伸贯通“绿电—绿氢—化工”产业链关键环节,到2030年底引进或培育氢能企业10家以上、制取能力达到1万吨/年。三是“新能源+绿色算力”,积极争取将张掖列入全省争创国家“十五五”算力集群城市重点推荐名单,探索推进绿电直连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四是“新能源+多领域融合”,协同推进装备制造以绿制绿、乡村振兴农光互补、交通全面电动化、绿色建筑光伏一体化、绿色康养旅游等融合发展。
(二)加快推动负荷产业产能落地。推动已建成项目产能达标、在建项目加快投产,压紧压实负荷企业用电消纳责任。推广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就近消纳模式,稳步推进各领域用能绿电替代。
(三)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和电网基础设施水平。全力推动临泽平川等3座独立储能电站2026年并网投运,加快盘道山、皇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进度。推进750千伏张掖西、高台西及330千伏绣花庙输变电工程等骨干网架建设。同时,将巴丹吉林沙漠(张掖)基地建设作为强化新能源大规模开发的关键举措,全力推动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
三、落实举措
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加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地,特别是要加快推动已纳入省、市两级“新能源+”实施方案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时,要详细摸排各类具备实施“新能源+”项目条件的场所,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积极招引具有刚性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建设绿电直连项目,完善绿证交易机制,鼓励发电企业及高载能用电大户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组建绿电直连项目主体,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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