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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00046/2026-0000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7-07 09:25:00
是否有效


近日,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张掖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意义和背景

为构建“保障+市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管理,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推动形成“以需定购、以需定建、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发展格局,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牵头制定了《张掖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二、编制过程

《管理办法》形成初稿后,市住建局多次组织专题会议进行讨论,联合自然资源、民政、人社、公安等多部门开展线上协同审核、提供数据支撑,同步梳理存量房源及土地,充分征求企业参与意愿,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目前文稿。

三、主要特点

《管理办法》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政策导向明确。以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推动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为核心目标,依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针对性强。二是体系完整规范。从总则到附则共十章四十二条,涵盖房源筹建、申请条件、轮候配售、价格管理、售后管理等全流程,逻辑严密、权责清晰。三是保障范围精准。聚焦本市中低收入工薪群体及急需引进人才,既设定基本申请门槛,又对特殊群体(如引进人才)放宽限制,兼顾公平与政策导向。四是管理机制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明确房屋套型面积、配售价格构成、回购条件及流程,强化资金监管和部门协同审核,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五是配套政策完善。衔接户籍、教育、公积金贷款、税费减免等相关政策,保障购房家庭基本权益,提升政策可操作性。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四十二条,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从房源筹集、申请审核、轮候配售、价格管理到售后回购、配售政策及监督管理的全流程规范。

第一章总体要求。明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定义,强调面向中低收入工薪群体和急需人才,实行封闭管理。

第二章房源筹建方式。规定市、县区两级职责分工;明确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并优先保障;筹建途径包括新建(含存量土地用途变更、城市更新配建等)和收购存量房;限定新建项目单套面积70-120平方米,三居室占比50%-60%;强调建设品质与绿色低碳要求。

第三章具体申请条件。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主申请人须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满足户籍、居住证、务工证明之一、无房或人均住房不足20平方米、本地连续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等条件;引进人才不受户籍和收入限制;已享其他政策性住房者须腾退。

第四章轮候库建设。建立动态轮候库,申请人须如实申报并签署承诺书,授权信息核查;信息变动须及时更新。

第五章配售管理。实行现房销售,流程包括公告、申请、联合审核、摇号(或按序选房)、公示、签约、交付;购房人仅限一套;不动产登记注明“保障性住房”,禁止除按揭外抵押及上市交易;未选中者轮候三年。

第六章价格管理。配售价格由政府核定,新建项目含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及≤5%利润;收购项目依国家政策定价;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资金封闭管理。

第七章售后管理。明确回购情形(依申请或依职权)、继承规则、回购价格计算方式(按毛坯与装修分别折旧)、回购前提条件及违规处理机制。

第八章配套政策。纳入社区党建管理支持申报上级资金及专项债;鼓励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享有落户、子女入学等同等待遇。

第九章监督管理。严惩骗购及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章附则。明确术语定义、规定了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实施日期、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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