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张掖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促进就业、服务人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重要力量。加强行业信用监管,是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旨在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通过信用激励和约束,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主要内容概述
《办法》共七章二十条,并附有《张掖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1.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评价定义、管理职责以及评价工作遵循的原则。
2.信用等级。规定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三个等级,并描述了各等级对应的综合实力与信用状况特征。评定采用基本指标达标制与项目指标百分制相结合的方式。
3.申报条件及材料。列举了申请参加信用等级评定机构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如依法设立、无严重失信记录等)和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4.评定依据。明确了评定工作所依据的材料来源,包括机构申请材料、部门调取材料和实地考察结果。
5.评定程序。详细说明了信用等级评定每2年进行一次,以及从机构申请、考察审核、等级评定、社会公示到公布结果的完整流程。其中,A级由市级评定,B、C级由县区评定。
6.监督管理。强调评定不收取任何费用。实行信用等级动态管理,建立复核和调整机制。明确了对于获评后出现不符合标准行为的机构,将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降级直至取消等级的处理措施。规定了针对A、B、C不同信用等级机构的分类监管和激励惩戒措施,如对A级机构减少检查频次、优先推荐,对C级机构加强监管、依法限制等。
7.负责。说明了《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日期、有效期。
三、核心要点解读
评价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经人社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等级划分与意义:A级为信用优良、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标杆机构;B级为信用良好、管理规范的标准机构;C级为经营规范、信用记录较好的基础机构。等级结果将与市场监管、服务扶持等挂钩。
评定标准:核心附件《评定标准》设定了“基本指标”和“项目指标”。基本指标是参与评定的前提条件(如按时年报、无行政处罚等),必须全部达标。项目指标从服务规范、机构建设、信用状况三个维度进行百分制评分,根据总分确定最终等级(90分以上A级,80-90分B级,80分以下C级)。
评定流程:遵循“机构自愿申请、部门审核考察、分级评定公示、动态管理监督”的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结果运用:实行差异化监管与服务。信用等级高的机构将获得更多政策倾斜和发展机会;信用等级较低的机构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在参与政府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等方面受到相应约束。
四、实施意义
《办法》的实施,有利于:
1.引导机构诚信自律。树立“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导向,激励服务机构持续提升自身信用水平和服务能力。
2.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通过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约束,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3.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实现从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从粗放管理向精准分类管理的转变。
4.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和推介一批信用好、实力强、服务优的品牌机构,带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整体提质升级。
五、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机构应关注人社部门发布的评定工作通知,按要求自愿申报。
2.机构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3.信用等级并非终身制,机构应持续加强信用建设,维护良好记录。
4.社会各界可对公示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监督。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对照《办法》及评定标准,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信用等级评价,共同营造我市人力资源服务领域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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