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4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6号),2025年6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50号),我市目前适用的《张掖市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张政办发〔2023〕6号)部分条款内容与上级最新要求不一致。
为全面加强全市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进一步规范评标活动,提高评标质量,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甘肃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张掖市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张掖市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七条具体内容,附则《张掖市评标专家管理考核评价细则》共十五条具体措施。
第一章总则,主要对《张掖市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原则性要求等方面做了说明。
第二章专家库组建,主要对专家库的组建、管理责任以及评标专家入库标准和监管责任进行了明确。
第三章专家库使用与管理,主要对专家库的日常管理运行以及专家履职考核、动态调整进行了规范。
第四章法律责任,主要对评标专家违规情况的处理进行了明确。
第五章附则,主要对施行时间进行了明确。《张掖市评标专家管理考核评价细则》主要对评标专家的考核评价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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