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时间
经市政府同意,《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的意见》(张政办发〔2024〕39号)(以下简称《意见》)于2024年3月27日由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执行,并通过市司法局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登记。
二、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高全市农田防护林质量,发挥农田防护林保障耕地安全和粮食安全的作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意见》。
三、文件起草经过
市林草局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讨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实际,起草了《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湿地局等部门意见建议。共征求到意见建议13条,经反复研究推敲,充分吸纳重要意见建议12条,未采纳1条。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修改完善形成了《意见(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于2024年3月27日由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四、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说明
《意见》从全面提高全市农田林网质量、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对农田林网的建设和管理提出系统的思路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农田防护林建设的目的意义、建设依据和原则、术语与定义、新建农田防护林技术标准、现有低效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技术标准、检查验收以及档案管理等内容,《意见》的附件是《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工程建设及更新改造技术方案》。
《意见》主要内容包含四个方面。一是准确把握农田防护林建设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农村道路、沟渠、田坎等现有空间新建和补充完善农田防护林,大力建设防护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效益明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生态经济复合型农田防护林体系。二是严格执行农田防护林建设技术规范。按照《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张掖市三北工程六期规划》,编制市、县级农田防护林建设专项规划,制定农田防护林工程建设及更新改造技术方案,统一农田防护林建设标准。三是强化农田防护林建设政策保障。各县区按照《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政策资金扶持,注重多部门协作共建,确定非林地上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的主管部门,并督促做好非林地上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四是全面落实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责任。市、县区将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纳入林长制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农田防护林规划、建设、保护、管理所需经费要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把农田防护林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认真部署落实,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