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时间
经市政府同意,《张掖市防沙治沙和“三北”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张政办发〔2024〕38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24年3月27日由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执行,并通过市司法局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登记。
二、背景及依据
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深入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事关我国生态安全、事关强国建设、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崇高事业。我市是全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地位极其重要。经过4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市防沙治沙和“三北”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但因我市长期受到巴丹吉林沙漠的侵蚀和影响,沙化土地面积大、分布广、程度重、治理难的基本面尚未根本改变,荒漠化防治和和防沙治沙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巴彦淖尔考察并主持召开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林草局立足实际起草了《办法》。
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依据的政策文件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三北工程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甘肃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甘肃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
三、文件起草经过
市林草局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讨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防沙治沙和三北工程建设实际,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湿地局等部门意见建议。共征求到意见建议8条,经反复研究推敲,充分吸纳重要意见建议6条,未采纳2条。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修改完善形成了《办法(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于2024年3月27日由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四、主要内容及有关说明
《办法》包括总则、组织管理、设计与施工管理、资金管理、检查验收、奖励与惩处、附则共六章三十六条。
一是总则,共3条(第1至3条)。明确了《办法》的制定背景依据和适用范围。
二是组织管理,共3条(第4至6条)。明确了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各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能分工。
三是设计与施工管理,共15条(第7至21条)。明确了项目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编制原则及批复等相关程序,并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了规定。
四是资金管理,共6条(第22至27条)。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审计进行了规定。
五是检查验收,共6条(第28至33条)。明确了项目三级验收的验收主体及验收内容。
六是奖励与惩处,共2条(第34至35条)。对项目建设情况通报和表彰奖励作出规定。
七是附则部分,共1条。进行了相关要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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