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时间
经市政府同意,于2023年12月4由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张政办发〔2023〕123号)印发执行。
二、制定背景及依据
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逐步提升。但是居住在“三无”小区(无物业管理、无主管单位、无人防物防的小区)的居民,因基础设施老旧破损、环境卫生差、安防设施缺失、物业收费难,加之居住在小区的多是收入水平不高的群众,依靠自身力量无法改变物业管理难的问题。通过对“三无”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激励物业企业对“三无”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加强城区“三无”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有效解决“三无”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保障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依据市委书记、市长“每月一题”面对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机制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和《张掖市系统化解“物业管理难”问题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1.考核目标。构建“政府引领主导、党员带头示范、业主责任优先、服务质量一流、群众满意认可”的物业服务管理体系,实现“三无”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目标。
2.考核范围。在各县区城区、集镇、中心镇及移民搬迁区范围内,承接由县区人民政府认定的“三无”小区(无物业管理、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物业服务的企业。
3.考核内容。物业管理服务涉及的房屋建筑维护管理、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环境卫生维护管理、小区绿化养护管理、便民服务以及“美好家园”创建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4.考核组织。考核工作由各县区政府主导,县区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初评。考核组由政府相关部门、街道(乡镇)社区、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组成,其中:政府相关部门考核人员占40%、街道社区考核人员占30%、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考核人员占30%。按照考核标准每季度对辖区内“三无”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赋分(无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由社区考核赋分)。
5.考核形式。结合日常掌握情况,通过现场查看、入户走访、台账资料查阅等形式开展,按考核标准量化赋分。
6.奖补资金安排。由市、县区财政给予资金奖补,其中,甘州区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2:8比例共同负担,具体按照《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财政支持“三无”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奖补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各县奖补资金由县级财政负担,参照市级奖补办法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