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教材〔201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方案提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要坚持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公益性、规范性五项原则。依托张掖特色资源,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教育基地(营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课程,培育一批素质过硬的研学旅行专业人员队伍,遴选公示一批实力雄厚的研学旅行承办机构,申报命名一批工作成效明显的研学旅行示范学校。通过优化研学旅行资源配置、扩大校外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多元参与、保障有力的研学旅行组织管理体系和安全防范机制,形成方向正确、内容完善、载体丰富、常态开展、体现特色的研学旅行工作体系。
三、主要任务
方案共提出九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一套研学旅行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市上建立由教育、文广旅游、共青团牵头,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自然资源、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机制,对研学旅行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
二是建设一批研学旅行教育基地(营地)。依托市域内丰富的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综合实践基地、科普场馆、知名企业、美丽村庄等资源,建设一批安全适宜、主题鲜明、特色突出、体验丰富的市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争取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市级研学旅行基地50个左右,省级研学旅行基地4个、营地2个,国家级研学旅行基地1个、营地1个。
三是开发一批研学旅行活动课程。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课程统筹考虑,实现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研学旅行基地加强与中小学校的通力协作,合作开发一批历史文化、自然生态、革命传统、国防科工、产业发展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课程,建立健全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研学旅行每学年累计时间原则上小学生4-5天,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实施;初中生5-6天,在初中一、二年级实施;高中生5-7天,在高中一、二年级实施。
四是打造一批研学旅行精品线路。以张掖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为核心,加快建设以周边研学旅行基地为辐射圈的研学旅行网络,推动跨区域、跨领域合作和资源共享,助力推进“数字研学”平台建设,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线路。
五是培养一批研学旅行专业人员。加强研学旅行科学研究,探索建立研学旅行教育指导专家库,加强优秀研学旅行课程开发及评估指导。依托高校、专业研究机构或专家名师,对研学旅行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研究,不断完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有计划培养一批研学旅行导师队伍,加强研学旅行专业能力培训。
六是遴选一批研学旅行承办机构。加快推进市场化运作模式,参照原国家旅游局颁布的《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2016)》,按程序遴选一批资质完备、社会信誉高、无安全责任事故的旅行社或面向青少年的校外研学旅行教育营地,定期公布张掖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推荐目录,建立健全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企业(机构)管理机制,落实备案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七是建立一个规范的研学旅行组织管理体系。县区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对辖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管理职责,按照小学原则上不出市、中学原则上不出境的要求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
八是建立一套研学旅行安全防范机制。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按照“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的要求,在研学旅行组织实施前15个工作日,向县区教育局提交组织方案、安全和应急处置预案等材料进行审核备案。
九是建立一套研学旅行合作交流机制。加大研学旅行资源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参加有关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资源的链接会、推介会,通过制作宣传片、印发宣传册、与其他省市签订研学旅行活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方式,逐步建立优势互补、产业对接、技术合作、信息互通的交流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客源互送。
四、保障措施
方案共提出四个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张掖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多渠道全方位的协作机制,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力度和科学管理,逐步构建具有张掖特色的研学旅行工作体系。
二是加强经费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文广旅游部门要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A级旅游景区、景点、公共文化场馆门票减免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要低于现有旅游团队票价和单个学生门票的价格,并提供优质服务。金融监管机构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及服务,鼓励保险企业开发针对性产品,对投保费用实行优惠措施。
三是加强考核评价。把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情况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加强对研学旅行基地的检查指导,对研学旅行基地课程设置、接待数量、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等进行督导评价。加强对研学旅行承办企业(机构)的考核评价,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定期评估验收,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大力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为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教育局:负责加强与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研究制定配套文件,明确政策要求,适时组织召开协调工作会议;加强研学旅行科学研究,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课程计划,加强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管理、指导和考核评价;指导研学旅行教育营地、中小学校加强研学旅行课程和线路开发;加强学校研学旅行导师队伍建设,将研学旅行导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负责开展研学旅行实验区、示范校创建。
市文广旅游局:负责落实中小学生研学旅行A级旅游景区、景点、公共文化场馆门票减免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研学旅行承办企业(机构)的管理办法,遴选一批有资质、信誉好的研学旅行承办企业或机构,推行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强考核评价;负责指导研学旅行基地、旅游景点结合资源特色开发研学课程和精品研学线路;加大研学旅行资源宣传推介力度,通过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方式,与其他省市建立交流合作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协同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指导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承办企业(机构)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市公安局:配合中小学校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负责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依法查处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市财政局:配合做好研学旅行教育基地评估认定。
市交通运输局:对于中小学生研学旅行通过公路、铁路等出行的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辆等交通工具。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餐饮服务机构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和价格监督。
市自然资源局:依托市域内丰富的自然资源配合做好研学旅行基地的推荐和评估认定等工作。
团市委:负责市级研学旅行教育基地的评估认定、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定张掖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办法和产业发展规划。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张掖监管分局:负责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